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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製播節目單元「南洋心‧在地情」(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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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製播節目單元「南洋心‧在地情」(37)

    在「看板資訊你我他」的單元的一開始要再次跟聽眾朋友分享關於「茲卡病毒」的訊息。

勞動部已製作了「茲卡病毒防治衛教卡」簡稱橘卡,希望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善加利用「茲卡病毒防治衛教卡」,加強外籍勞工防疫宣導,降低茲卡病毒境外移入之風險。

之前在節目中小丸子分享到,茲卡病毒多是經由東南亞外籍勞工境外移入傳播,目前,全球茲卡病毒疫情持續擴散,並例集中於中南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及部份東南亞國家。

而我國聘僱外籍勞工主要來源國之菲律賓、泰國及越南,因持續發生茲卡病毒本土病例,目前旅遊疫情孽為第二級警示,而印尼也有零星病例,旅遊疫情列為第一級注意。

    我國已加強國際港埠檢疫及各項防疫措施,期能降低境外移入病例對我國帶來的衝擊。自今年一月至今,我國檢出兩名茲卡病毒感染境外移入之確定病例,都是來自泰國烏隆他尼之泰國籍勞工。

    所以,我們也要藉著節目對外籍勞工朋友們宣導,在您入境台灣時,如果自覺有發燒或不適症狀,請主動聯繫機場檢疫站,入境之後也請主動就醫。另外,也請人力仲介公司及雇主應注意外籍勞工入境後之健康狀況,如果有發燒的情形,請務必儘快協助就醫。

    勞動部針對茲卡病毒重點防疫分別製作印有英文、印尼文、越文、及泰文之

QR code,民眾及外籍勞工朋友可以直接透過QR code連結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之各語言詳細衛教資訊。

    另外,疾管署已於近日印製橘卡並交付勞動部駐桃園及高雄國際機場之外勞服務站,分送給入境外籍勞工,請其配合落實防疫措施。

    而這份橘卡電子檔同時也建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茲卡病毒感染症專區(http;//www.cdc.gov.tw首頁/衛生教育/疾病類宣導品/各分類疾病/蟲媒傳染-茲卡病毒感染症),希望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自行下載印製,利用外籍勞工例行訪視或其他適宜時機,主動提供參考。

    關於茲卡病毒防治相關訊息,您可以到疾病管制署網站首頁的「茲卡病毒感染症專區」瞭解。

    再來要傳達對雇主朋友分享一個訊息,就是為「協助雇主快速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作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針對溢繳就業安定費之雇主,已開辦隨就業安定費帳單檢附「溢繳就業安定費通知暨核退申請書」服務,並就退還程序及書表提供填寫範例,方便雇主申辦。

    因聘僱外國人資料異動或雇主重複繳款等緣故,偶有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情事,為使雇主快速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作業,發展署表示,除信函通知雇主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作業外,自1058月起倘有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情形,即採隨就業安定費帳單檢附「溢繳就業安定費通知暨核退申請書」,並告知雇主可選擇溢繳金額扣抵下期就業安定費或向發展署申請退還,至退還作業所須檢附證明文件及書表填寫範例亦隨附帳單提供雇主參考。自1058月份開辦已服務1,800餘名雇主。

    發展署提醒,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之2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受聘僱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情事,經雇主依規定通知而廢止聘僱許可者,則無須再繳納就業安定費,如雇主繳納的就業安定費,超過應繳納數額者,得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申請退還。民眾如對上述服務有任何疑義,可電洽客服中心詢問(聯絡電話:02-89956000)。

(音樂)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今年8月推出新版「入國後管理資訊平臺」https://dhscfm.wda.gov.tw),增修外籍勞工相關管理服務資訊及功能,不僅提升使用便利性,更貼近雇主聘僱管理需求,民眾可多加利用。

    為協助雇主解決管理外籍勞工作業,發展署於1048月建置「入國後管理資訊平臺」,使雇主更易瞭解各項申請事項期程,避免因錯失申請時效而誤觸法規。該平臺係依外籍勞工入國時程、應辦事項及其他管理事項分類,提供雇主管理服務資訊。雇主可按外籍勞工入國時程查詢,瞭解外籍勞工入國後各階段相關管理事項,包括外籍勞工健康檢查、入境機場講習、就業安定費、勞工保險及護照展延等多元化資訊。本次新版「入國後管理資訊平臺」依據民眾常見問題,再新增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工作、外籍勞工行蹤不明通報及重出入國申請資訊,並針對外籍勞工健檢指定醫院及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資料,增加依縣市等欄位搜尋檢索功能,以利使用者依需求項目搜尋所在縣市相關資訊,使該平臺服務資源更符合雇主需求!

    發展署表示,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採用直接聘僱服務比例有逐年增加趨勢,為提供雇主辦理程序及管理事項資訊,發展署除推出「入國後管理資訊平臺」外,另建置「外籍勞工小幫手APP」,雇主可隨時掌握聘僱外籍勞工相關訊息。

    有關「外籍勞工小幫手」APP,請至「Google Play」(Android系統)或「App Store」(iOS系統)搜尋下載。民眾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可洽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詢問(電話:02-6613-0811)

(音樂)

勞動部按日主動比對出境資料,雇主免辦外籍勞工離境備查。(815日起)

  依現行規定,外籍勞工出國後30日內,雇主應辦理離境備查,為簡化雇主作業手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105815日起將按日辦理主動離境備查作業,外籍勞工屬聘僱期間期滿離境或已辦妥提前解約驗證者,雇主不用再向發展署辦理離境備查作業,應辦事項再簡化。

    發展署表示,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雇主應於外國人出國後30日內,檢具外國人名冊及出國證明文件通知主管機關,辦理離境備查。離境備查日期涉及就業安定費停止計收,及雇主後續申請聘僱外國人資格,目前每年申請離境備查約有13萬件,8成雇主於外國人出國後自行辦理,其餘2成未及申請者由發展署按月比對移民署出境資料,主動發給離境備查函。為更進一步簡化雇主申辦手續,發展署自105815日起「按日」主動比對外國人出境資料,只要外國人出國,就發給離境備查函,雇主不用再申請,估計約有92的雇主受益。

    按日主動離境備查措施開辦後,凡外籍勞工在聘僱期間屆滿前14日出國,或者經地方政府辦理提前解約驗證後出國,雇主都不必在外國人出國後趕辦離境備查作業,發展署會在勾稽到外國人出境資料後,即發給雇主離境備查函。但外國人若為未取得核發聘僱許可出境者、經撤銷聘僱許可出境者,或經核發重入境許可返鄉未歸致僱傭關係消滅者等3種情形,雇主仍需依規定於外籍勞工離境後30日內,申請辦理離境備查。另外,發展署提醒,雇主如於外籍勞工出國後30日內未收到離境備查函,仍需於出國日後3060日期間內辦理離境備查。

    外籍勞工按日主動離境備查相關事宜,可洽詢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民眾亦可至發展署官網瞭解相關訊息(http://www.wda.gov.tw)。

(音樂)

    接著,小丸子美珍要再次傳遞的訊息,是關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去年828日與印尼、菲律賓、泰國及越南等來源國,就新聘外籍家事勞工薪資議題的協商之決議。就是自去年的91日起,外籍家事勞工薪資調整至新台幣17000元。

(音樂)

  關於這個調薪案,對於已經在台灣工作20多萬外籍家事勞工,以及去年71日起到831日止,印尼、菲律賓等來源國自行調漲到17500元來台姑作之外籍家事勞工,是都不適用的。

    那麼,為了回應有關外籍家事勞工薪資調整之疑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已經研擬了懶人包資料,設置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網站上,而這個懶人包也為了讓外籍家事勞工及仲介公司可以瞭解它的內容,也已經將這懶人包資料翻譯成四國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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