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管會依101年1月4日公告修正公司法第177條之1條文,規範資本額超過100億元且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自101年起股東會強制採用電子投票。以推動並落實上市(櫃)公司採行股東會電子投票之政策。未來並將視運作情形逐步擴大強制適用範圍之公司,俾提昇公司治理及維護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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