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個炙熱的午後,交通嚴重堵塞、人人急躁不安。我注意到有輛車子,裡面坐著兩個年輕人,正想從路旁速食店的停車場切入主車道。我前面的司機讓他們切入了車道,這讓我覺得他是個好心人。

然而,這兩個年輕人駛入車道後,並沒有任何點頭示意或感謝的手勢,我前面這位「好人」司機就突然爆發了。首先他搖下車窗,向那個年輕司機大喊,然後他大踩油門作勢前衝,好像要撞他們,又按喇叭、又吼叫,盡情宣洩他的憤怒。

究竟是誰該被指責呢?年輕司機沒有表達謝意,這位「好人」司機就能以憤怒回應嗎?年輕司機是不是欠對方一個感謝呢?

耶穌醫治的那十個痲瘋病人顯然都欠祂一個感謝。怎麼只有一個回來道謝呢?耶穌說:「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上帝嗎?」(路加福音17章18節)祂的回應讓我有所領悟,如果萬王之王只能得到十分之一的感謝,我們豈能期待從別人得到更多的感激呢?我們行善應該為了榮神益人,而不是為了得到別人的感激。當我們行善沒有得到感謝時,願別人仍可以藉著我們看見上帝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