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告站在法官面前等候審判時,法庭的判決便決定了他的未來。若被告原本無罪,法庭就是他的避難所,使他不被定罪;但若被告有罪,他將會受到應有的刑罰。

在那鴻書裡,我們看到上帝既是避難所又是審判者。1章7節記載:「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但第8節又說:「祂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尼尼微,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因為早在一百年以前,約拿宣講上帝饒恕罪人的信息,尼尼微人悔改而倖免於難(約拿書3章10節) 。到了那鴻時代,尼尼微人故態復萌,「設惡計攻擊耶和華」(那鴻書1章11節) 。那鴻書3章詳述了尼尼微將面臨的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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