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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製播節目單元「南洋心‧在地情」(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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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製播節目單元「南洋心‧在地情」(17)
 

    在今天的節目中,小丸子要「國外仲介費及國內服務費」,還有「外勞薪資含膳宿費用」和「懷孕及健康檢查項目」的部份,跟聽眾朋友作分享。

第一個部份是「國外仲介費及國內服務費」:

1.     為了使外籍勞工來台工作所繳納之仲介費項目及標準透明化、合理化,勞動部除了向外籍勞工來源國建議仲介費用應以台灣勞動基準法所訂基本工資之一個月薪資為上限外,並協調外籍勞工來源國明確訂定外籍勞工來台工作相關仲介費、規費,以及其他費用之項目及金額標準。

2.     國內仲介公司依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僅得向外籍勞工收取「服務費」,而且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個月不得超過新台幣1,800元、1,700元、1,500元,且向外籍勞工收取服務費應對於外籍勞工有提供服務之事實,才可以開始收取費用,很重要的是,不得預先收取。

3.     外籍勞工來胎工作前所借貸的費用,應該記載於「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上,並且經過來源國驗證。國內仲介公司不得接受債權人委託在台灣代為收取國外借款。

4.     仲介公司依法需要向勞動部繳交銀行出具之新台幣100萬元至300萬元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若是外籍勞工與仲介公司就委任服務契約發生履約爭議,可循民事途徑求償,並於保證金保證書效期內,取得民事債權之執行名義後,向開立保證金保證書銀行請求代負履行保證責任。

第二部份是「外籍勞工薪資含膳宿費用」:

1.     依據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之給付得在勞動約中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只是其作價應公平合理。所以勞動部參考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住宿及伙食消費支出標準,並考量外籍勞工權益及尊重市場機制,建議以每個月5,000元作為外籍勞工薪資中內含膳宿費之參考上限,實際金額由勞資雙方協議並於勞動契約書面訂定。

2.     前項規定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家庭外籍看護工及外及幫傭,勞雇雙方必須於勞動契約中明訂,以維護勞雇雙方權益。

3.     對於目前已經在台灣工作之外籍勞工,與其雇主以訂有契約,在契約存續期間,雇主不應該片面變更勞動條件。如果有變更之需要,必須經過勞雇雙方合意,且變更之今額不得砥觸或高於原本經過外籍勞工之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所記載之金額。

第三部份是「懷孕及健康檢查項目」:

1.     外籍勞工入國前辦理之健康檢查項目中,應該包括妊娠檢查,外籍勞工如經檢查結果有懷孕情形時,乃屬於健康檢查不合格,不得來台工作。

2.     外籍勞工進入我國3個工作天內,以及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的前後30天內,應該辦理健康檢查事宜,而自200991日起,還增加了痲疹與德國痲疹抗體檢查或預防接種。

3.     2002119日實施外籍勞工取銷妊娠檢查規定後,如果外籍勞工再台灣工作期間有懷孕情形發生時,雇主不得以此理由片面解約,強制命令外籍勞工出國。若是外籍勞工因為懷孕等因素,而有確實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時,雇主得以主張終止契約。如果外籍勞工是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像是製造業、營造業等,雇主應該依法預告勞工,並且發給資遣費,而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像是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工,則由勞雇雙方協議終止契約事宜。

4.     若是外籍勞工在台灣工作期間懷孕,身心會產生很大的變化,又沒有家人或朋友協助,所以勞動部呼籲請外籍勞工於發生性行為時,宜採取適當措施,以維護自身的權益。若您在台灣工作期間懷孕,可攜帶健保卡至健保特約醫院服務機構,定期接受產前檢查,產檢院所或當地衛生所也備有多國語言版之孕婦健康手冊,提供您懷孕期間的健康照護資訊。另外,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6條第3款規定,若您懷孕後在台灣生產,請於新生兒出生之第二天起30天內,洽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為其辦外僑居留證,要注意的是新生兒出生時您的外僑居留證必須屬有效的。

5.     若是外籍勞工來台工作之後,因為與台灣人或其他外國人相戀而懷孕在台灣生子,卻因男方或本身之婚姻狀況,或雙方未具合法居留身份,例如:逃逸或逾期居留,導致所生子女無法取得合法身份,也就是中華民國國籍、外國國籍或居留權之情形,將會影響新生兒權益及福利是很大的,並且也會造成家庭團聚之困難,所以要特別呼籲在台灣工作的外籍勞工朋友應該要慎重考量以上所提的問題。

6.     最後是關於外籍勞工在台灣工作期間,如果經過檢查確診為肺結核,如果您的雇主未檢具診斷證明書、雇主協助受僱者接受治療意願書、受僱者接受衛生單位安排都治同意書送衛生局備查,您將會遭受到廢止聘僱許可,您返國後仍必須繼續接受治療到痊癒,然後取得母國衛生當局核發之「肺結核個案管理及完治證明」,並經過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再送交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解除您的入境管制,以便辦理來台簽證,入國後3天內健檢發現之阿米巴性痢疾個案,如果想要申請解除入境管制,則必須要檢具阿米巴性痢疾用藥治療證明。

    外籍勞工朋友們在台灣工作與生活期間,一定要好照顧自己,尤其是自身的安全,不單要小心謹慎不要被不懷好意的詐騙集團欺騙之外,個人自身的安全也很重要。首先,就是要作好個人證件資料及財物保或妥當的措施。尤其是在台灣將逢中國農曆新年之前的這段期間,特別會有不法份子想要以詐騙的手法取得您辛苦所賺取的金錢,所以一定請特別的小心謹慎,也在此同時,小丸子也要提醒收音機旁親愛的長輩朋友們務要小心遭到詐騙集團的詐騙,在需要動用到大筆金錢轉匯之前,最好多詢問身邊的親人或是藉由防詐騙專線電話165來確認喔。

    好,我們這就回到關於外籍勞工朋友的部份。小丸子貼心的提醒您,個人證件資料應該妥善保護,千萬不要輕易將您私人的資料提供給不認識的陌生人,同時也務必請妥善保管您的財物,小丸子希望您能留意下列幾個事項:

第一、不要隨意簽署沒有您母國翻譯文或是不完全瞭解內容的任何文件,巷傲是本票或借據。要請您注意的是,一旦您簽署了不明的本票、借據或是其他文件,在法慮上您將可能會因此要負擔債務責任的。

第二、請不要輕易將您的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護照或居留證件等個人財務任意交付他人保管,即使是您最熟悉的朋友都儘量不要喔。要請您注意的是,您一旦將存摺、提款卡、印章、護照或居留證件交付別人時,您可能就要承擔您的銀行存款會被他人盜領的風險。

第三、請不要隨意聽信他人的要求到銀行去辦理借款手續。因為這樣是危顯的,即便請求你這樣做的人是您熟悉的朋友,都最好婉轉的拒絕。因為,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您一旦向銀行辦理貸款,在法律上您將負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第四、請不要讓您的雇主擅自從您的薪資中代扣國內外仲介費用喔,關於這一部份真的要請外籍勞工朋友多多留意。因為,您所需要負擔的國內外仲介費用,建議由您自行妥善處理,以免發生爭議或是遭到超收費用的情況。

以上這幾個重要提醒,都希望外籍勞工朋友們要小心謹慎喔,總之,別人的金錢財物我們不要貪圖,但是自身的金錢財物還有重要證件資料,一定要好好保管就對囉!

    小丸子也要再次提醒親愛的外籍勞工朋友,勞動部「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是外籍勞工、雇主,甚或是一般民眾都可以透過市話、手機,或者公共電話,免費撥打全國性24小時諮詢申訴窗口。「1955」專線電話可以提供尋求協助,該專線服務內容包括有:提供雙語服務,像是中文、泰國語、印尼語、越南語、英語,法令諮詢服務、受理申訴服務、提供法律扶助諮詢資訊、轉介保護安置服務及轉介其他相關部門服務。

    另外,如果外籍勞工朋有們遭遇到性侵害人身安全的威脅時,請您撥打「113保護專線」,這也是24小時免付費的服務專線,提供有英語、越南語、泰國語、印尼語及柬埔寨語五國語言的通譯服務,提供您諮詢求助的服務。

    希望透過這樣一個訊息的分享,不僅是提供外籍勞工朋友們能要好好地照顧自身的安全及財物的安全之外,更要多瞭解當您遇到困難或傷害時,您可以尋求協助保護的管道與申訴平台。

    今天在「看板資訊你我他」單元的最後,小丸子還是要先跟聽眾朋友分享一個活動訊息,鼓勵我們的聽眾好朋友踴躍參加!

    這個活動是由內政部移民署所辦理的「105年防制人口販運海報設計比賽」。

    為了推動防制人口販運工作,特辦理宣導海報設計比賽,希望藉由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對防制人口販運主題,也就是4P政策的認識,以喚起全民人權的重視與關注。這4P指的就是「預防、保護、夥伴關係、查緝起訴」。

    關於競賽的方式:請以數位繪圖,並且請採取線上報名,不得經由郵寄。

    關於參加者資格:只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是持有有效台灣居留證之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及外籍人士。

    關於作品的規格:海報為A1尺寸(60cm X 85cm),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儲存成JPG電子檔繳件,若作品與任合一個規格不符,將不列入評選。

  關於獎勵的部份:總獎金為新台幣15萬元整,第一名獎金為5萬元。

  關於徵稿期間為:自105314日至513日止。

  關於活動專屬網站:http://event.kayelu.com/2016ip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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