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能不知的交通新規定(一) 杜妹(「安全樂利屋 安全LA LI O」、「午餐Walker」節目主持人)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由於新增及修正的條文高達75條,民眾需要適應期,故交通部決定分別給予三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勸導期與緩衝期。

簡言之,凡是新增、加重的罰責,交通部即給予三至六個月的勸導期,分別列舉如下:

【新增的規定】

1.未禮讓行人過馬路,處罰1200至3000元罰款。

2.馬路上發傳單、DM,處罰300至600元罰款。

3.電動休閒車、電動滑板車、沙灘摩托車行駛道路,處罰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

4.放任寵物在馬路上奔路,妨害交通者,處罰300至600元罰款。

5.車輛改裝方面,汽機車改裝氣體放電式頭燈(HID),凡是在今年六月底以前完成改裝的車主,都有一年緩衝期;防撞保險桿則有半年緩衝期,車主可持原廠證明,至監理單位補辦登記。

【加重罰責的規定】

1.車內有四歲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之兒童,需乘坐安全坐椅,未依規定,原處500元,現增為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2.小客車乘載六歲以下或需特別看護之兒童,不得將兒童單獨留置車內,違規者原處1000元罰款,現增為3000元罰鍰。

其餘交通違規行為,凡是屬從新從輕、一罪不二罰、微罪不舉的,則沒有勸導期,包括紅燈右轉(原罰1800元,修正後只罰600元)、酒醉駕車(血中酒精含量超過0.55毫克以上的,原罰15000至60000元,並移送法辦,新法修正後,不再一罪兩罰,一律改刑法處罰)等。此外,長隧道行車安全規定,也無勸導期,特別雪山隧道開放通車,為安全起見,在隧道內超速、未保持行車距離,都將嚴格執法,予以取締及重罰,請駕駛朋友要特別留意囉!

(「安全樂利屋 安全La Li O」 杜妹及榮凱主持 週一至週五 18:05-19:00播出)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