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世界大不同

 

雇主申請聘僱外籍勞工

工廠應有營運事實

 

近來屢有製造業雇主,於申請聘僱外籍勞工前辦理國內招募期間,經過訪查疑有工廠無從事生產製造工作之情形。勞動部表示,針對公部門多次訪視才認定有營運事實或過去2年內,曾因無營運事實而經勞動部不予許可的雇主,於申請聘僱外籍勞工時,將再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再依調查事證核處雇主之申請案。

勞動部表示,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製造業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之前,應先辦理國內求才登記,可是有部分雇主工廠於招募國內本國勞工期間,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訪查時,工廠並未從事生產製造。經過統計106年度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似無營運事實案件數近200件,後續雇主以同工廠地址申請招募外籍勞工案,經地方政府查核僅約5成查有營運事實。勞動部表示,針對複查有營運事實的雇主,會先行核發外籍勞工招募許可,但考量雇主工廠除有合法工廠登記證外,廠內應有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的事實,才有聘僱外籍勞工的需求,因此,將於雇主後續申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案件時,加強工廠營運情形的訪視。

勞動部提醒,為確保製造業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時,工廠有持續營運事實,勞動部對於雇主2年內,曾經有因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無營運事實,經勞動部不予許可的記錄,但經複查有營運事實或工廠經地方政府,多次訪視後才確認有營運事實的申請案,先予核發外勞招募許可,後續雇主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外勞的工作許可時,將函請地方政府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及外籍勞工工作地點是否符合許可之工作地點後,再予核發許可,以保障外籍勞工工作權益及避免雇主非法聘僱。

勞動部呼籲,製造業雇主於申請招募外籍勞工從事製造工作,工廠應有持續營運事實,才符合聘僱外籍勞工的資格,以免觸法。相關疑問可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或查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www.wda.gov.tw)均可取得聘僱外籍勞工最新訊息。

(麗紅「溫情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每週五09:05-10:00首播、週二20:00-21: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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