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靈修筆記

 

復活之愛

 

復活,標誌著超越死亡,顯明所有黑暗壓制的消失。

耶穌復活在受難之後的第三日。這是他道成肉身歷經死亡之後,另一次充滿神聖意義的再生。

然而,耶穌原該直接升天的行動,卻有了轉折性改變。復活當天,耶穌所作的第一件事,竟是去尋找那憂傷的跟隨者。一日之內,連續五次,向他掛念的對象逐一靠近和顯現。

拂曉時分,發現耶穌新墳洞開卻不見耶穌遺體的抹大拉馬利亞,含淚在園中急切張望尋找耶穌的去處,那迫切的心,感動了原先隱身在後的主,主輕聲呼喚她的名字,馬利亞立刻認出眼前站立的是復活的耶穌!在追隨的路上,當多人退去時,這蒙恩的女子未曾稍卻一步,直到十架下。她在主復活這日清晨,得到空前的回報主復活第二次的顯現對象,是一群聽見天使宣告主復活的婦女。他們在「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十四章21)驚恐中離去,卻意外半途遇見主。這群曾無怨無悔,殷勤服事主的婦女,在主的顯現中得了極大的安慰「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馬太福音廿八章5-10)

主復活第三次顯現的對象,是當眾三次否認主的彼得。耶穌瞭解彼得率直的個性,也知道他對主曾有的愛並不虛假,因而憐憫他不夠自知的軟弱,定意喚回彼得,顯明主不棄的愛。「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加福音廿二章32節,廿四章34)

主復活後第四次顯現的對象,是走向以馬忤斯路上兩門徒。他們沮喪的離開耶穌受難之地,主變像靠近關切他們,並講論聖經,二人頓覺內心火熱,夜筵時,終於認出耶穌,迷羊再度尋回「這要應驗耶穌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翰福音十八章19節,路加福音廿四章13-33)

主復活當日第五次顯現的主要對象,是十位門徒(猶大、多馬除外)。如驚弓之鳥的門徒,門戶緊掩,身陷死蔭幽谷。耶穌以復活無阻的形體進入內屋,並令門徒分辨帶有傷痕的手足和助旁,當下,眾人由懼轉喜,一次空前的屬靈復興由此展開。「耶穌說:父怎樣差遣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你們受聖靈!」(約翰福音廿章19-22)

復活的顯現全是愛的故事。因復活牽引了愛的尋找和重逢;因復活促動了愛的挽回和同行;因復活帶進了愛的歡聚和再起,成為基督極大的軍隊!

 

(楚雲主持的「楚雲說書」節目,每週日20:00-20:3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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