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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報遺產清冊超重要!

對於沒有生活在一起的家人,遇見繼承的法律事件,首先就是要清查被繼承人到底有多少財產?多少債務?查到底有多少遺產,主要目的是能夠確實繼承到所有財產,或是避免在繼承前遺產不翼而飛。

當然可以用國稅局的財產資料,以及金融一站式的服務,確認到底遺產的範圍有多少,但實際上律師在處理許多家族遺產時,更重要的是『公司的財富』以及『海外的財產』,舉例來說:有沒有借錢給公司?或有沒有幫公司作保?海外的公司或海外資產有多少?…等,是沒有辦法從國稅局資料查到的。

因此,繼承人在調查過世人的財產,以向法院陳報財產清冊的手續(3個月內),或是在6個月內要報稅,要求其他家人配合,是有一種『時間壓力』的合理理由,以便儘速完成。

此外,現在是全面性的限定繼承,不必用自己的財產來清償過世的人所遺留下來的債務。但如果有不可預期的債務大於資產,做好陳報遺產清冊,未來如果債務大於資產,可以100%確保限定繼承的權利。例如:擔任董事長的xx過世,由於公司向銀行借錢周轉,都會要求公司董事長作保,如果公司早已虧損無法償債,董事長的遺產可是會因為保證債務而『由正轉負』。

另外,陳報財產清冊的手續進行,法院會看狀況公告或要求登報,繼承人就要依照法院的裁定去『登報』,請債權人得知被繼承人過世,趕快來報明債權,讓整體遺產可以結清順利。

因為法律上要求,繼承財產除了要交清『遺產稅』,也要把『債務清償』,之後才能分配財產。律師建議照著法律走比較『平安』。

繼承,要依照法律的眉角,才能平安的收下財富。

 

(文: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麗紅、蘇家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節目,每週三09:05-10: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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