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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離婚都不要他了,


8歲小孩成人球!

 

結婚是一個新的家庭誕生,離婚則是一個家庭的分割,而這刀分割影響的不僅僅是兩個人、兩個家庭,處在離婚事件中的孩子,也會深受影響。好一點的父母,在離婚後仍會善盡扶養義務,讓孩子明白,即便爸爸媽媽離婚,只是不同住在一起,三人之間的親子關係依舊不會改變,會陪著孩子好好長大;而壞一點的,可就不是這樣了。

近日,社群上就有一名媽媽提問:「蘇律師您好,我與丈夫離婚了,雙方都僅20多歲,育有一名8歲的男孩,監護權在我身上,不過現在孩子與爸爸同住,但因爸爸要重組家庭了不適合照顧小孩,我自己經濟狀況也不佳,無力撫養孩子,雙方都不想要扶養權,請問法院會將小孩監護權判哪一邊呢,還是會送到育幼院?」

看到這樣的提問與想法,令我很痛心,孩子是上帝給予最好的禮物,從出生之始,孩子絕對的信任妳,相信妳可以保護他,而妳卻想用自私與拋棄背叛他,我能給這位媽媽的建議,僅從法律的角度分析,拋棄孩子,絕對會因小失大,希望這對曾經相愛的年輕父母能聽進我的勸告:

1. 等你們老了,如果沒有錢需要受人扶養,因為你們未扶養子女長大,沒有善盡扶養義務,兒女長大後依法可以不扶養你們,或請求法院減輕對你們的扶養義務。

2. 等你們人生畢業了,留下遺產,子女仍有繼承遺產權利。

3. 如果你們完全都不管孩子,放任他自生自滅,可能觸犯刑法遺棄罪。

4. 如果你們完全不給小孩生活費,最後還是要給的(代墊的人可以向你們主張)。

5. 如果你們想要用踢皮球的方法,聲請法院不監護小孩,如果只是自己上班太忙,要僱用人照顧或是重組家庭等等理由,法官不一定會買單,通常是「法律上不能」或「事實上不能」監護,法官才會再重新找監護人。

能夠當爸媽真的是一件天大幸運的事,孩子的DNA跟我們一樣,我們也因著孩子的成長,又再次經歷從無到有的過程。願每一位爸爸、媽媽,都能感受到孩子對你們生命的祝福!

 

(文: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麗紅、蘇家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節目,每週三09:05-10: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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