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職場】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
從張冀明律師的經驗學會保護自己

一句話決定勝負:走進法庭前的準備

曾經有一位出版界的名人,他因上法院而緊張發抖,為了不被別人看出來,於是他將手插在口袋裡進入法庭,沒想到這樣一個簡單的動作,卻當場被法官痛罵:「你這是什麼態度!」

在法庭上,一句話,可以左右你的命運;一個回答,可能讓你從此翻盤或一敗塗地。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為自己選擇一位真正合適的代言人,並在法官面前說對話,成了你在關鍵時刻保護自己的必要本事。

本集《俞快讀好書》邀請到一位名副其實的學霸張冀明律師。他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學系,並先後取得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與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學貫中西、實力堅強。張律師也被譽為國內訴訟成功率最高的四大律師之一,是法律界備受推崇的重量級人物。

張冀明律師走過二十多年的訴訟人生,見過無數當事人在官司裡的悲喜浮沉,他深知一場訴訟,不只是官司的輸贏,更可能是一個家庭命運的轉彎。正因為懂得這份重量,他提筆寫下《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系列書籍,希望讓更多人能夠看懂法律、親近法律,並在關鍵時刻,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尊嚴與未來。


法院不像你熟悉的世界:十分鐘講完你的冤屈

想要贏得勝訴,首先得說到上法院的心態:一般人罕有上法院的經驗,所以很難用平常心看待,因此最好先到法院去看看別人怎麼打官司的,先熟悉那個環境、熟悉法官怎麼詢問當事人,這樣你才可以回頭思考自己到底適不適合走進那個環境。

在法院裡,你會發現每個人的說話方式都跟日常不同。因為受過法律訓練,他們必須在有限時間內,快速掌握糾紛的核心。法庭像醫院一樣叫號,每個案件只有約十分鐘,說不到重點,很容易被法官打斷,讓人更覺得委屈。

如果你用旁觀者的角度看案件,會發現雙方講的「真相」常常天差地遠,而法官真正關心的,是核心關鍵。你能不能在十分鐘、甚至十秒鐘內講到重點,常常決定了官司的走向。


不是每個律師都適合你:選擇合適的法律夥伴

但多數人並未受過法律訓練,面對複雜的訴訟往往處於資訊不對等的劣勢。因此,選擇一位合適的律師格外重要。一位優秀的律師,不僅要具備扎實的訴訟技巧與豐富經驗,也需要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判斷力。他不只是法律的代言人,更是協助當事人釐清糾紛、準確引用法律的關鍵角色,同時也像心理師般安撫情緒、穩定人心,才能在法庭上有效聚焦重點,讓法官清楚聽見當事人的立場,進而做出有利的判斷。

張冀明律師回想起自己的律師養成教育,當初開始執業時,他常常去坐在法庭後面揣摩每一位律師跟法官之間如何對話;也把資深律師修改過的書狀背了兩年,學習如何表達。但對他而言,更關鍵的是看前輩怎麼與當事人互動,如何聽懂他們真正的心聲。一位律師的養成,不只是技巧的累積,更是理解人心的修煉。

書中強調的另一個重點是:當事人才是主人,律師是僕人,當把案件交給律師,並不代表可以全然放手,反而更需要密切關注進度,確保律師履行專業角色,讓雙方成為真正的合作夥伴。

你找的律師必須專長於此,不論是打刑事官司、民事官司,當中細節各有不同,你希望他如何做、如何說,你必須把問題列出來讓他回答你,由你自己評估判斷這位律師能不能適切的把你的冤屈都表達清楚,律師的口才和他的文字、語言都是重要的。

別太迷信有名的大律師,有時他們雖然跟你談了話,真正處理案件的卻是律所裡的年輕律師。也有人只是因為朋友介紹,就全然信任,但這樣其實很危險,因為官司的輸贏,最後要承擔後果的,還是你自己。


法律的關鍵不是條文,而是事實

法律是建立在事實之上的,如果要做十分的準備,其中九分都應該花在釐清事實,這也是法官最關注的部分。可惜很多狀紙寫了十頁,前半全是引用法條和判例,卻沒說清楚真正的案情重點。法官往往直接跳過這些堆砌文字,只看後面敘述;而如果那裡也沒有核心內容,結果自然不會理想。

進一步來看,刑事案件重點在於釐清被告是否有犯罪行為;民事案件則關注當事人是否有冤屈或損害。雖然訴求方向不同,但無論哪一種,法官看到的資訊有限,能不能做出有利判斷,取決於律師是否充分閱卷、寫出清楚、到位的陳述內容。

對公司而言,訴訟更是一項風險管理課題。就像高階主管需要具備基本財務概念一樣,對公司法律事務的認識,也不能全然交由他人處理。尤其當公司發生重大違法事件時,董事、監事都有可能須負連帶責任,因此必須更加謹慎、專業地應對每一項法律風險。


法官也是人:饒恕比勝訴更難,卻更自由

多數人打官司,心中期待的是公平與正義得以實現。但司法的現實是,它仍舊是由一群人來主導的制度,而這些人,和你我並沒有太大不同。差別只是他們讀過法律、通過了國家考試,但他們也有自己的家庭難題,也有生活裡的煩惱與脆弱。這樣的人,要來判斷我們人生中重要的一場官司,真的能完全公平嗎?

從信仰的角度來看,只有聖經能帶來真正的答案。因為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即使我已經是基督徒,也未必能完全做到神所要的完美。正因如此,我們更需要謙卑地看待審判,學會信靠,而不是全然倚靠人的制度。

張冀明律師分享過一件小事:「有次我在等開庭,書記官突然說法官的車拋錨了,早上的庭都開不了。其實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也要接送小孩、面對生活的煩惱。有時候,他坐在法庭上,不見得有心情好好聽你講完。」

打官司,就是把糾紛交給一位第三者來判斷輸贏。但這個人不一定比你更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有時候,也許可以考慮一條更辛苦,卻可能更和平的和解之路。

張冀明律師感慨地說:「打過這麼多官司,我深深體會到,訴訟像刀刃,傷人也傷己。如果真想求一個圓滿的結局,唯有饒恕能化解糾紛。這是一個很高的境界,有多少人能做到,我不知道。但如果你選擇透過司法來尋求公平與正義,就必須面對一個現實——決定你勝負的,不是神,而是人,是法官,甚至是檢察官。你要做的,是盡力協助他們理解整個案件,好讓他們作出最公正的判斷。」

和解,往往是一條傷害比較小,卻也更難走的路。打官司既花錢又耗時,當一個人明知道這一點,還是選擇提告,往往代表他已經氣到無法罷休。而且多數糾紛其實都不是非黑即白,大部分都是「你有一點對,我也有一點錯」。會訴諸法律,常常是到了非逼對方讓步不可的地步,甚至一審不滿意,還會一路打到二審、三審。

所以我們必須務實、慎重地看待每一場官司。無論是個人還是法人,思考該和解還是提告時,若能多一點法律知識,就能更清楚自己面對的風險,也才能做出更好的選擇與風險控管。


冷靜,是打官司之前最重要的準備

在訴訟中,能不能說服法官,關鍵往往在於一種「將心比心」的態度。和法官溝通主要有兩個管道:一是在法庭上的口頭陳述,二是遞交的書面訴狀。這兩者就像是一場電影演出,重點不只是把故事說完,而是要說進法官的心坎裡,帶他看到他最想了解的部分。

什麼是「好內容」?每位法官的標準都不同。張冀明律師提到《論語》裡的一句話:「觀其眸子,人焉廋哉。」你可以從法官的眼神讀出端倪。若他皺起眉頭,可能代表有疑問;若露出微笑,可能就是聽進去了。這時你就要把握機會,有條理地講清楚你的冤屈,讓語氣、表情和文字彼此搭配,說出一個打動人的故事。

張冀明律師之所以被稱為高勝率律師,不只是因為法律技巧好,更因為他懂得觀察、掌握現場節奏,也懂人性。他會留意法官的反應,關心他們在意的事,這些細膩的策略與同理心,正是他成功的關鍵。

面對訴訟,特別是那些突如其來的橫禍,許多人難免感到焦慮與害怕。張冀明律師提醒我們:越是這種時候,越要學會冷靜,因為在情緒裡做出的決定,往往都是錯的。如果你有信仰,不妨先安靜下來禱告,等心情穩定之後,再來思考對方的說法、法官的提問,也可以諮詢專業人士,找出最適合自己的應對方式。畢竟,官司不是離我們很遠的事,也許有一天你或你身邊的人就會遇上。多一分了解,就多一分保障。讓我們學習在法律的框架下爭取權益、尋求公義,用知識保護自己,也幫助身邊的人走得更穩、更安心。


(文:邱曉茹。本文整理自俞國定主持的「俞快讀好書」節目,每週一08:00-09:00播出,歡迎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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