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拉松賽跑中,會看到一種特別的雙人組合,就是有一位參賽跑者,手中握著一條短繩,繩子的另一端綁在一位眼盲跑者的手腕,這是視障朋友參加馬拉松賽跑的方式,由一位眼明「陪跑員」來幫助他完成42公里195公尺的賽程。
陪跑員以此方式參加馬拉松賽跑,目地不是要創造自己的記錄,也不能以自己的體能來決定速度,反倒要以視障跑者為主角,自己成為陪伴/陪跑的角色。因此,擔任「陪跑員」的選手都有其必須遵守的規則與必備的能力。
首先,陪跑員與視障跑者之間要有很好的默契與信任,陪跑員所受的訓練,除了增強本身的能力外,還要願意花時間配合視障跑者的訓練需求,這種愛心與耐心就像基督徒要帶領慕道親友一樣,認領之後就是「陪跑」。
其次,陪跑員在馬拉松賽跑中須扮演引導的角色,所謂「引導」,並不是憑自己的意見來帶領,乃是在主辦單位規劃的路線及設定的目標終點,以那條形影不離的短繩,牽引視障跑者來前進。
帶領慕道朋友不也是如此?目標是帶領人到耶穌基督面前,而不是自己跟慕道者「博感情」成為好朋友而已。
最後,我們都知道陪跑員自己必定已參加過好幾次賽事,已經完成馬拉松42.195公里的比賽,「那值得競爭的賽跑,我已經跑過;該跑的全程,我已經跑完;該守的信仰,我已經守住。」(提摩太後書4章7節)如此,才能夠成為引導的陪跑員。
但願上帝保守我們,能成為稱職的「信仰路上的陪跑員」,在2011年中,帶領人得到耶穌基督的救恩。

(「溪水邊」閩南語靈修節目,每週一至六06:30-07: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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