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父親必須遵行聖經中的法則,並教導家人,才能保護家人免受不正當的慾望、錯誤的理念,和損友們有害的影響。

神的話語的原則是普世性的,是毫無選擇的,遵行的人將會蒙福,而違背的人將會受害。因此,每一位丈夫、父親必須遵行聖經中的理財法則,並且教導他的家人,這樣才能保護家人免受不正當的慾望、錯誤的理念,和損友們有害的影響。
看一個人如何管理金錢,就能看見他內在的屬靈境況;看一個人的理財觀,就能認出他對神的信任有多少。若從一個人嘴中所聽見的是一大堆屬靈的話語,卻在金錢上有不誠實、欺詐的行為時,聖經中警告我們要遠離這種人,就連吃飯都不可以(聖經 哥林多前書5:11)。

父親正確理財 妻兒之福
現今社會中有許多理財觀念是與神的原則相反的,屬靈的人是先順從神的話語,然後體驗到其中隱藏的智慧和祝福。屬血氣的人是在決定順從神話語之前,先要通過人的理性(人的智慧是有限的,是會犯錯的),或得到世界的認同,才願意去行神的道,這些人生命中最大的悲劇是無法領會到神的智慧,並且經歷傷害及美夢的破滅。
在家中,父親在金錢管理上若做了錯誤的選擇,不但會影響他自己的生命,也會使妻兒承擔慘痛的壓力與毀滅性的後果。父親所栽種的,妻兒將收割它所帶來的成果。若做了正確的選擇,將會贏得妻兒的信任與尊敬。
高維理牧師提到,人若要有成功的事業,應遵守理財的三大原則:一)決意不欠債,二)避免合夥,三)不為貸款擔保(作保)。人若遵行這些原則,就能預先逃離許多災難。
人生中有許多意料不到的事,因此聖經上提醒我們:「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聖經 箴言27:1)。」
大部分的教訓都是在事情發生之後才使我們醒悟過來。您知道為何有些時候神不會在我們呼求祂時立刻來解救?原因就是神要確定我們學到該學的功課後,祂才會將災難移走。我們若認為災難來臨是因自己信心不夠,或是撒但的阻攔,而沒有認出是因違背聖經原則所帶來神直接的管教,我們就將無法脫離困境,經歷神所賜的豐盛生命。

男兒擔經濟大任 妻兒欣賞
現代婦女身兼多職,在家中是媳婦,是妻子,是母親,在外工作又是員工,神設計男人、女人擁有不同能力和功用來扮演不同角色。男人若未擔當起應有的責任,將迫使女人增加她原有的工作份量,導致她在情緒上加重不該有的壓力。相反的,男人要保護妻子,讓她發揮神所設立的功能,讓她所承擔的不超過她應有的責任和管理範圍。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是一個不滿足的人,而驅使男人生存的動力之一,就是當他承擔起供應家庭需要的責任和為妻兒的需求犧牲自己。
母親在家庭以外工作的觀念,已經成為一個好像無法改變的事實,但是這真的是神的心意嗎?她真的能幫助丈夫分擔經濟上的壓力嗎?她真的能因此建立一個更和諧、美滿的家嗎?
有一位家庭輔導教師說,母親在外工作的優先條件有三點:
第一,
她的薪水不是用來支付家用的。換句話說,丈夫的薪水是用來支付家庭一切開銷,妻子可以將收入儲蓄起來,以便緊急需要,也可以因應家中的狀況而隨時停職。
第二,她的孩子已成長到某個階段,在時間上和照顧上的需求減少時。零歲至六歲之間的孩子最需要父母的照顧,尤其是母親細心的關懷。我記得我的妻子對我說,孩子的需求並不多,在他們人生起步的時刻滿足他們,以後就不會有太多的要求。
第三,是她自願去工作,而不是被丈夫強迫去做。
雖然以上的三個條件並不是「誡命」,卻使我在婚姻初期,經歷神的賜福和妻子對丈夫的欣賞與信任。
我讀大學四年級時廿四歲,已經是為人夫,而且準備當「老爸」,當時身兼兩份工作,下課時間在美國華盛頓大學的行政大樓當工讀生,週末晚上當警衛,微薄的薪水不允許享受生活中多一點的需求。有一次妻子在街上看見一間餐廳所提供的「特餐濃湯」只要台幣70元,但身上連這一點多餘的錢都沒有。從人的角度來看真是悲慘,但從神的角度來看,卻是一個寶貴的磨鍊,奠定家庭理財中開源節流的原則。

兒女學金錢管理 父母無慮
許多父母為孩子從小就預備和計劃好他們的半輩子,例如:為了使孩子能進入好的學區,而更換或購買該區的房子;為了讓孩子有更多家中活動空間,而買更大的房屋;孩子生活中一切所需都得到最周詳的供應,直到孩子長大成家立業時,父母若仍有能力或影響力,都會協助兒女能在社會上立一席之地。
當父母親已做到一切能做的,仍有些兒女在理財上有缺失,要不是常投資失敗,就是常遭損失,或者常抱怨錢不夠用,甚至有些兒女早已將如意算盤打到父母身上,因此許多現代父母並不期待在老年時得到兒女的孝敬與供應,只要兒女能自己照顧自己就感謝上天。
為何會變成如此?我認為孩子在小時候,若沒機會實際接觸金錢上的管理,長大之後就無法改變那些已定型的錯誤理財觀。
給孩子最好的學習機會和環境,就是在家中每週給的零用錢,讓孩子明白金錢的價值。以前父母有求必應地為兒女買玩具,現在要孩子學習存錢,等到存夠了錢才能採購。父母若想更認識自己的孩子,給他一些錢,看看他會如何處理,他的個性將會隨著理財的態度與行為暴露在父母眼前。
當我開始給兩個兒子零用錢時,老大存了錢會捨不得用,若想要得到那些超過他預算的玩具時,他會提醒我,要我注意那個玩具的優點,好像要暗示我去買。老二會將手中的錢花光,再去向哥哥借錢。這些只是六、七歲的小孩,但已經可以看見性格上的特質,並要加以教導和糾正。八、九歲的小孩已經可以幫忙在家做家事、賺外快,學習用勞力來換得金錢,十六歲進速食店打工受訓,學習有系統地、有秩序地在受限的時間內完成任務,這些都能幫助孩子體驗憑能力換到金錢的價值。不要等到自己過世之後,兒女所得的遺產變成傷害而不是祝福。

(馬尚修、陳美智主持的「理財停看聽」,每週二08:05-09:00播出,本文轉載自靈糧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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