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

費平
(「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節目主持人)


沒帶行駕照不再罰錢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帶行照、駕照者免罰!過去若汽機車駕駛人遭臨檢未帶行駕照,就得吃上一張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紅單,隨著行駕照電子化,沒有隨身攜帶的必要,因此立院修法刪除罰鍰規定,可減少民眾困擾,也可替荷包省錢。


大客車上多座位須繫安全帶

許多乘客都知道,搭乘汽車無論前後座都須繫安全帶,否則會開罰,若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則罰乘客。近日《道交條例》三讀通過的修正案,將營業大客車納入規範,大客車每個座位前都貼有繫安全帶標誌,並以跑馬燈及電視播放讓乘客了解繫安全帶的重要,「盼大家有繫有安」,乘客若仍不繫,將會受罰。


喝酒駕駛,重罰!

近來因酒駕造成之公安意外頻傳,為杜絕酒駕行為再度肇事,交通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經過總統公布後,於102年3月1日開始實施,罰鍰由之前的15,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修正為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修正提高1.5倍,希望藉此能有效嚇阻酒後駕車行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為讓台灣所有駕駛人能養成酒後不開車之正確觀念,且呼應社會對於推動台灣駕車酒精零容忍度的共識與期待,交通部於101年10月15日便修正發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部份酒精濃度裁罰標準下修至0.15mg/L,約莫只要半罐啤酒下肚,就有可能超過酒駕標準,此標準更將有助於駕駛改善酒後駕車的錯誤行為,只要有喝酒,就不要心存僥倖,避免開車或騎車上路。

3月1日開始施行的酒駕相關規定,則分述如下:

1. 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0.15mg/L未逾0.25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15,000元、19,500元及22,500元。

2.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4mg/L未滿0.55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45,000元、51,500元及56,000元。

3. 吐氣酒精濃度達0.55mg/L以上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67,500元、74,000元及78,500元。

4. 5年內有第2次以上之酒駕累犯違規者,法定最高罰鍰9萬元處罰。

5. 駕駛人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停車接受測試檢定,法定最高罰鍰9萬元處罰。


(「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費平主持,每週一至五18:05-19:00播出)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