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

費平(佳音電台「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節目主持人)

 

駕車非遇雨霧天開霧燈 可能被檢舉挨罰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不是遇到雨、霧時,

不得使用霧燈;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新臺幣12003600元罰鍰。

在非雨霧時開啟霧燈,常會造成對向車道的駕駛朋友產生眩光,看不清楚路況,影響交通安全,因此,駕駛人請多加注意使用霧燈時機的正確性。

 

大型車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列入定期檢驗

 

交通部為降低大型車輛轉彎因視野死角產生之交通事故,自中華民國109年辦理定期檢驗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透過裝設於車外之攝影鏡頭、外部近側鏡及雷達警示等科技產品協助,提供駕駛人車輛行駛時週遭路面用路環境影像,達到提醒駕駛人注意以減少視野死角產生的交通事故。請至「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網站」瞭解「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設備之合格廠商資訊,裝設符合規定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可至監理機關或代檢廠併同定檢辦理登記。

 

夏日開車小心爆胎!輪胎不符規定恐挨罰

 

夏天氣溫較高,爆胎事故增加,高公局籲請用路人上路前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平常多注意胎紋、胎壓、輪齡之使用正常,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行駛途中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恐被開罰30006000千元。行車途中如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待援期間,所有人員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基隆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占死亡車禍近一半

 

基隆市去年度行人違規發生車禍188件,占全年度交通事故1.96%。今年13月,交通事故因行人釀禍有50件之多。行人違規釀禍主因是未依規定穿越馬路,雖然處罰條例規定100公尺範圍內若有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行人必須利用這些設施穿越,但基隆市有些路幅較小,民眾總愛貪圖方便而直接橫越道路,導致意外發生。另外,許多年長者橫越道路,有時誤判小綠人的秒數,形成站在路中進退兩難的險境,因此老人家應衡量剩餘秒數是否足夠,再決定是否穿越道路,千萬別拿生命安全當賭注。

 

(費平主持的「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節目,每週一至五1805-1900播出)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