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溫情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

麗紅(佳音電台「溫情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等節目主持人)

 

雇主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  觸法惹刑責

曾有外勞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後,雇主謊報外勞行蹤不明,導致外勞遭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雇主如謊報外勞行蹤不明,經查證屬實者,除涉嫌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外,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上開規定之立法目的,是為維持社會安定,及掌握外國人動態,但基於保障外籍勞工就業權益,雇主有依客觀事實通報的責任,不可濫用行蹤不明通報制度。

依現行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失去聯繫認定原則,若外籍勞工於連續曠職三日內,因勞資爭議或雇主違法,曾撥打1955專線申訴或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安置,不會認定為行蹤不明失去聯繫,雇主若通報行蹤不明,亦會在查證後撤銷通報。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倘接獲外籍勞工申訴遭雇主惡意謊報行蹤不明,會立即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確認有惡意謊報事實,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勞動部並將同意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以保障其就業權益。另外,雇主如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認定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亦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

發展署提醒,惡意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將被處以刑事罰及行政罰,雇主不可不慎,以免受罰。

行蹤不明外籍勞工的投案窗口

外籍勞工在臺工作如有權益遭受侵害,請善加利用勞動部提供之管道尋求協助;如行蹤不明以非法身份潛藏在社會角落打工,容易受到非法雇主或非法仲介操控,遭受不當利用、撥削和欺壓,無論在醫療、生活或工作等都沒有保障,受傷或病痛時,也缺乏勞、健保的保障,無法透過正常管道就醫,受迫時難以保障自我基本人權;受通報為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請主動聯繫下列單位協助投案:

◎『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各縣市外勞諮詢服務中心

◎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外勞諮詢申訴服務

◎各地移民署專勤隊

◎各地警察機關

◎各外勞來源國駐臺機構

(麗紅主持的「溫情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節目,每週五0905-1000首播、週二2000-2100重播)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