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世界大不同

 

雇主注意文化差異

提醒外勞在台

一定要守法

 

 

提醒外勞要保護動物

勞動部提醒雇主要落實向外勞宣導遵守動物保護法,避免外勞因文化差異及不知法令,誤觸法令而受罰失去工作,終身不能再來臺工作。外勞仲介公司也應善盡責任,協助雇主加強宣導,避免發生外勞傷害狗、貓的憾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尊重動物生命是社會共識,所以我國訂有動物保護法保護動物的生命,規範不可任意虐待、宰殺或食用狗或貓等動物。但是他國與我國的風俗民情、文化不同,對於保護狗或貓等動物的觀念也有一些差異。為避免外勞誤觸法令傷害動物而受罰的憾事發生,發展署提醒雇主要依規定對聘僱的外勞進行「職前講習」,講習內容包含在臺工作期間,應遵守動物保護法等資訊,呼籲雇主一定要善盡對外勞宣導遵守動物保護法令的責任。

發展署解釋,聘僱外勞的企業或家庭,在外勞入國工作後,雇主應主動向外勞宣導法令,包括提醒外勞在臺灣宰殺或食用狗或貓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重將處2年有期徒刑,同時可罰最高200萬元,並將失去工作,不能再來臺灣工作等訊息;另外,雇主若是未向外勞宣導法令規定,且未依期限改善,將處以最高30萬元罰鍰,同時雇主如果委任外勞仲介公司服務,應確認仲介公司已向外勞宣導法令且內容正確,若仲介公司未善盡責任,導致雇主受罰,將處罰仲介公司最高30萬元罰鍰。

對於不知如何宣導動物保護法令的雇主,可多加利用發展署建置的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網址:fw.wda.gov.tw),網站提供英、泰、越南及印尼等4國語言的動物保護法令宣導資訊;另外,發展署也透過廣播、文宣及其他管道,加強宣導應遵守動物保護法規定,同時發展署與農委會合作,如發生狗或貓傷害案件,民眾可撥打農委會動物保護專線0800-231-532通報,若與外勞有關,則可撥打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協助轉由當地動物保護主管機關處理。

 

麗紅「溫情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每週五09:05-10:00首播、週二20:00-21: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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