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

防制散落物引發事故

貨物裝載應綑紮牢固上限!

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載運物品散落於車道或路肩時,汽車駕駛人應於物品後方50公尺至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並即時清除,無法即時清除時,應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協助處理,其所需處理費用將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

高公局表示,當交控中心接獲用路人通報散落物事件後,即通知轄區事故處理小組前往處理,同時於路段上游CMS發布相關訊息提醒用路人注意。其中有9成散落物可於30分鐘內處理完成。

國道散落物處理成本包括:事故處理小組費用、交控中心人員處理、工務段人員出勤及機具出動,經統計平均每件散落物處理成本逾3,000元。另散落物亦產生交通壅塞、二次事故等社會成本,散落物佔用國道時間越久,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越高。考量部分散落物未能查知由何車輛掉落,以及輕微事件之收費及催繳作業不符合行政作業績效等因素,故高公局針對處理散落物時間超過30分鐘者,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

 

暑假高溫炎熱 務必防爆胎

 

依據中央氣象局報導,近日連日高溫甚至超過攝氏37度,隨著夏天氣溫不斷升高,爆胎事故也因此增加,以107年為例,7-9月共發生98件高速公路爆胎事故,占全年322件爆胎事故之30%。以每月平均發生27件而言,暑假期間每月發生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2成。高速公路局籲請用路人於上路前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事,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

針對輪胎保養部分,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之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此外,行車途中如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另車輛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外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

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費平「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每週一至五18:05-19: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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