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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房地,

小心重稅上身?夫妻也一樣?

 

新聞中,有一學童繼承父親購買沒多久的房地,因為無法負擔800萬元貸款,所以親友就用相同價錢1000萬元賣出,沒想到,卻收到270萬元的稅單,賣掉房地的價金扣掉稅款,竟然還無法還完貸款

顯然繼承到房地或受贈他人房地,如果要『出售』,要特別注意『房地合一稅』的計算,以免重稅上身。

同樣的,在夫妻在談判離婚或夫妻財產分配時,以為要求對方把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就是佔到上風!若要繼續自住比較沒問題,但如果打著離婚後立刻賣掉獲利,真的要先算『房地合一稅』,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佔到便宜?

舉例來說:丈夫貸款800萬元購買1000萬元的房地(公告地價現值共為400萬元),登記在丈夫名下,不到半年兩人因為感情不和吵架談判離婚,雙方約定房地過戶給太太之後辦理離婚,這位太太想說賣掉房地還完貸款還有200萬元?

這是大錯特錯的想法,因為她沒有想到立刻出售,她要繳『房地合一稅』(持有房地一年內出售者,以45%稅率計算,持有期間包括先生持有期間加上太太持有期間),還要繳27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出售房地實際金額1000萬元-400萬元(太太取得成本)-費用(本案例省略,實際上如有符合的費用可以扣抵)=600萬元,太太持有該房地(從先生購買當時起計算)未滿一年,所以要用45%稅率計算,600萬元*45=270萬元。所以在談判夫妻財產分配時,如果要取得房地,就要特別注意『課稅成本』!

每個房子都有每個房子的故事,不論心情再煩、再亂,仍要靜心計算稅賦成本,算準出手時間,才能夠有更豐盛的人生。

※小常識(實際稅額計算仍須以詳細稅法規定,認定個別事實狀況計算之,以下為簡單摘要):

1.房地合一稅的算式: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2.稅率:持有一年以內稅率為45%,持有二年以內(超過一年)以35%計算,持有十年以內(超過二年)20%計算,超過十年以15%計算。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課稅所得計算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房地合一稅。

 

文:恩典法律事務所。麗紅、蘇家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節目,每週三09:05-10: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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