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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接班必修課》

 情與利?企業接班別忘了股權的掌握

有一個傳統產業的公司由父親帶領5位子女一起打拼,隨著產業的發展,公司也賺了不少錢。不久父親年事已高,哥哥姊姊們跟父親要求分財產,父親就把部分現金以及股份分給哥哥姐姐們,並讓哥哥姐姐擔任各公司的董事長,每個人坐領高薪,資產破億,但小弟被安排去擔任廠長,管理工廠幾百個員工。

不料,因為景氣循環,整個產業獲利嚴重下滑,未來將面臨到銀行向公司負責人追討債務、勞工問題、稅務問題…等等,哥哥姐姐們紛紛表示要與公司切割,沒有人願意承擔這個責任。

擔任廠長的小弟,想到公司如果突然破產,那些工人日後生活該怎麼辦?幾百個家庭會很可憐,也不忍心家族企業就這樣毀於一旦。最後小弟說:我們家族還是有人要承擔,如果大家害怕,那我來面對看看。全家一致口頭同意,『公司未來就是小弟的,由小弟全權負責』。小弟沒有想太多,只想要先保住家族企業,哥哥姐姐立刻找會計人員把相關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小弟,股權並沒有變動。

小弟就開始跟銀行協商債務部分,包括利息的減少以及增加寬限期,並跟員工協商資遣減少開支,並且轉換公司經營政策,哥哥姐姐在這段時間完全離開公司,也沒有跟小弟聯絡。

上帝眷顧他們,經過他5、6年的努力,不但公司資產由負轉正,此時,房地產價值從谷底一路飆升,公司的廠房土地也都翻倍成長,甚至公司淨值持續增加,沒想到,哥哥姐姐們突然來到公司,要求小弟把公司持有的資產賣一賣清算,把錢分給他們⋯⋯大家吵的不歡而散。

小弟趕緊請教律師,才發現最有利的時機已經過了,小弟應該在承接『家族公司責任』時,就要把相關股份給過戶到自己名下,才是真正的接掌公司權利,因為當時公司的淨值幾乎為O,就算花錢買也沒多少錢,現在已經事過境遷,公司淨值數十億,哥哥姐姐持有公司不少的股份,依照公司法律規定哥哥姐姐是公司股東,可以享有分紅的權利,甚至可以競選擔任公司董事。

只是家人重要還是利益重要?為了保護家族企業的持續,不變賣土地,所以,他再次勇敢的決定,以合理的價格跟哥哥姐姐買回公司股權,才順利平息家庭糾紛。他選擇重情、輕利,而這樣的情形有多少人像他一樣想得開?

 

(文: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麗紅、蘇家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節目,每週三09:05-10: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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