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pdf檔

【法律事務所】生活法律App

離婚

麗麗、阿宏律師 (溫馨傳真情週三「生活法律App」單元主講人)


婚後小王愛上了別的女人,為了離婚故意使出苦肉計,在妻子面前自打巴掌求她答應離婚,還口口聲聲說沒有愛了何必留戀,無辜的妻子自認在婚姻裡沒有犯錯,堅絕不肯答應離婚。



天啊!怎麼會有這樣的觀念!說愛上別人就當離婚的理由,阿宏律師和你聊聊「婚姻法律」囉!

在婚禮進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婚姻的誓約,證婚人問新人雙方,如果對方老了病了窮了,你是不是一輩子只愛她一人,永遠不離開對方,白頭偕老,新人都肯定的回答:「我願意」,兩個人就已經訂立一個永恆的誓約,再也沒有人可以分開這對新人,這也是我們大多數人對於結婚的期待與印象,法律上的婚姻制度也是如此,為了要確保婚姻的價值,離婚沒有那麼簡單,離婚卻必須符合法律條件才可以離婚。


離婚有兩種: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

離婚方式只有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兩種,第一種是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請兩位證人見證確定雙方有要離婚的意思,並且寫好離婚協議書後,夫妻雙方與見證人都須簽名,夫妻兩人還要親自到戶政單位辦理離婚登記,才算辦好離婚手續,此項離婚手續不能代理,只能親自去。如果只是單純簽好離婚協議書,也有請兩位證人簽名見證,但是沒有去戶政機關辦離婚登記,婚姻仍然存在。


婚姻不是說離就離  要有法定理由

另一種裁判離婚,必須要請求離婚的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會開庭調查請求離婚的理由是不是符合離婚的法律要件,如果只是以「不愛了」或是「愛上別人」認為感情不能勉強作為理由,法院是不會准許的。如果是以自己的錯誤當作理由,例如男方外遇,卻向女方提告請求離婚,法院更不會允許的。


尊重不離婚的權利維持婚姻的真價值

法院在判斷離婚訴訟時也是要看證據的,並不是男方隨便編造一些故事,表示雙方有吵架或是指責一些女方的不是法院就會判離婚,其實,只要不想離婚的一方,勇敢面對對方的指責,一一向法院表示,法院就不會判決離婚。也許有人會問,感情不在了,為何要讓婚姻繼續?我會回答,如果仍有一方仍然愛這婚姻,為何不尊重遵守結婚時誓約的人?尊重不離婚的權利,維持婚姻的真價值。

結了婚就不能隨意離婚,所以奉勸大家還是在婚前多考慮,結婚後不用再擔心,當你另外一半理虧卻要求離婚時候,法院會任意判決離婚了吧。


(佳音電台與恩典法律事務所合作之「溫馨傳真情—生活法律App單元」,每週三09:05-10:00播出)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