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怠速開罰 環保局加強稽查

停車怠速3分鐘不熄火,今年6月1日起正式開罰。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執法主要目的是藉此養成民眾停車記得隨手熄火的習慣,以減少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將以勸導為主,處罰為輔;若碰到屢勸不聽或車主不在車內且長時間怠速的情形,稽查員將現場採證予以告發,以維護空氣品質。
有民眾則擔心停等紅綠燈時超過3分鐘被處分,劉和然說,因交通管制或塞車所造成的停等狀況,都在法令的排除條款中,民眾不用擔心;遇到車內有病患或老人、幼童及行動不便者等特殊情形,則會採勸導方式。
環保局提醒,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只要駕駛人停車未熄火超過3分鐘,將予以開罰,機車處罰1,500元、小型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並按次處罰,最高罰鍰6萬元。

 

公車也有座位要繫安全帶喔!

小客車前後座的乘客必須繫上安全帶之外,搭市區公車和國道客運,為了安全起見,具危險性的座位依法也得繫上安全帶;不過記者搭上公車直擊,發現乘客普遍搞不清楚,公車司機也未加以提醒,就讓安全帶晾在一旁,十分危險。
警方說,公車上有5個座位得繫上安全帶,如果沒繫,依法可開罰1500元。搭上公車,一路搖搖晃晃,不過明明座位上就有安全帶,怎麼全都被晾在一旁,就是沒看見有乘客繫上安全帶。
其實依規定,駕駛後方第一個座位,還有靠近前門的第一個座位,以及車子最後5個座位的中間,走道前的這個位子,都必須繫安全帶,否則乘客就得吃上一張1500元的紅單,提醒民眾還是別貪圖一時方便,傷了荷包又賠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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