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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僅浪漫,也要聖潔!
兩位主持人洪英正‧錢玉芬自稱為『情人節的兩隻胖烏鴉』語重心長的在情人節與未婚青年男女談心,並且教你如何約會!歡迎收聽二月十四日晚10-11點「心靈訪客情人節特輯」

  最近一位未具名的讀者來信寫道:結識了一位異性,在深入交往之後,才發現他幾近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千辛萬苦地擺脫他之後,還餘悸猶存….;另一位年輕姊妹告訴我,她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遭交往不久的男朋友約會強暴,結果不但懷孕了,而且還去墮胎,身心皆受重創,但為了名節,便以一定要跟他結婚的前提,繼續與他交往…。她們內心深處吶喊:愛情不是應該快樂、甜蜜、享受的嗎?為何會變成是傷害與攻擊呢?怎麼談戀愛才能快樂又安全呢?

  對於這些內心的吶喊,我雖無法提供標準的模式與答案(也許也不存在),但我仍想試著用我有限的知識與經驗,從四方面與讀者談一談,因為它太重要了!


罪人世界痛苦多

  情感本身本來就是美好,且令人心醉的,居聖經中核心位置的書卷雅歌是描寫愛情的,亦被譽為是歌中之歌,足見愛情在人生命之重要性。但是愛情雖然重要,但卻不都是愉悅與感人的經驗,原因何在?我想承認與瞭解這是個罪人的世界,可以幫助我們有更深層的看見。

  多年來我因探討童年經驗對人的影響,而對人不完全的罪性本質有深刻的體認。聖經上說:沒有一個完全人,一個也沒有。當兩個不完全的人相戀的時候,彼此相愛卻又相互牽制、傾壓的經驗,自然是是苦樂參半的。

  許多神學家嘗試從各個角度詮釋人的罪性,其中我覺得人「自我中心」的本質是很關鍵的禍首,「自我中心」使人習慣從自己的角度解釋各種人、事、物,判斷別人的想法與感受,甚至試圖將環境中的他者視為是自己的一部份。 兩個自我中心的人在一起,關係愈親密,就越容易相互傾壓,而造成彼此的痛苦。

  此外,由於人的不完全會代代延續,甚至變本加厲,因此經歷的世代越多,人們性格扭曲的程度與比例也越嚴重,這可從當今的犯罪率、精神疾病案例數量的節節攀升可見一斑。如果與性格嚴重扭曲的人談戀愛,苦不堪言自是不在話下,再加上兩人若有肉體關係,最後的結果當然更難全身而退。


謹守身體真自由

  但是,面對今日「性慾自主」高唱入雲的世代,大多數的人以為性慾自主就是解放性慾,隨從身體的慾望而行,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殊不知這已掉落慾望的牢籠喪失心靈自由。在自由主義的思潮中,司多葛學派曾大聲疾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是自由,一個人能「慾望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這才是真自由。

  這種論點運用在戀愛交友的過程中是極為貼切的。當兩人正熱戀的當頭,若能不隨從情慾,極力保守自己身體的貞節,至少可以獲得三項自由:

一、 做各種決策的自由:就如上述第二位讀者的例子,有了身體的關係之後,很容易加重了一定得結婚的念頭,日後若發現不合適,也較難決定分與合,若真要分手,情感上的難度也會比較高。

二、 更深入認識對方的自由:許多情侶都有類似的經歷,認識之初一旦有性關係,二人日後每次約會總會以發生性行為目的,彼此心靈的認識與更深的交流會停止,相互體諒與尊重程度也會降低。

擁有完整的親密關係的自由:貞節的觀念,在今日的世代很難再用道德的角度來規範或說服,但是它始終是一項關係的問題,貞節的深層意義其實是指關係的完整。姑且不論容不容易達成,完整的親密關係是人人企盼的,當兩人未能確定是否願意且適合一起經營完整的親密關係之前,就有性關係,無疑是將自己一生追求完整關係的可能性降低了。

三、 擁有完整的親密關係的自由:貞節的觀念,在今日的世代很難再用道德的角度來規範或說服,但是它始終是一項關係的問題,貞節的深層意義其實是指關係的完整。姑且不論容不容易達成,完整的親密關係是人人企盼的,當兩人未能確定是否願意且適合一起經營完整的親密關係之前,就有性關係,無疑是將自己一生追求完整關係的可能性降低了。


對抗潮流需勇氣

  因此在婚前交友階段,要審慎謹守身體與情慾,別讓肉體的互動走在心靈的互動之前。但是這個原則要實踐於今日的世代當中是困難的,甚至會被許多不認識 神的人或主張性慾自主的人譏為是迂腐的,因此除非有極大的勇氣與決心,否則很難與似是而非且已成為潮流的錯誤觀念對抗。

  然而勇氣從何而來呢?我有個學生在期末報告中寫得很貼切,他說:「我渴望完完全全做個能思考、重意義的『人』,而不是只是隨著動物本能,只做動物也能做的事….」這就是勇氣與決心最重要的來源。如果只是人云亦云,盲目跟隨潮流走,為人的特殊性何在?價值又何在?


與主同行免煩憂

  雖然有勇氣與決心,但在行出來的時候,還是經常會軟弱與失敗,我看過不少的例子,當事人雖然知道道理與原則,但是因為害怕失去愛,或認為已成事實,無力改變。因此,除了勇氣與決心之外,我們還需要有行為的參考準則與行出來的力量,人類動物學家Desmond Morris曾經將人類的親密行為細分成下列12階段:

1.眼望全身(Eye to body)
2.互相注視(Eye to eye)
3.聊天(Voice to voice)
4.牽手(Hand to hand)
5.摟肩(Arm to shoulder)
6.摟腰(Arm to waist)
7.臉的接觸--包括接吻(Face to face)
8.手和頭的接觸(Hand to head)
9.手和身體的接觸(Hand to body)
10.口到胸的接觸(Mouth to breast)
11.手和性器官的接觸(Hand to genital)
12.性交(Genital to genital)


  而從事青少年輔導的實務工作者發現,兩人交往的親密程度在第6階段之前,都還算是安全的,若是超過第6階段,彼此相屬的期望會大大加增,一方面容易產生強烈的性衝動,若發現二人不合適而要分手,二方面則會有被傷害或覺得自己已不完整的感覺。因此,這可以給正在戀愛青年男女作為參考準則。

  當勇氣、決心與準則皆具備了,最後需要的就是力量了,聖經啟示我們 神是一切力量的源頭,祂要按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能大力,充充足足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事。基督徒的青年啊!倚靠聖靈做為我們隨時的幫助吧!在 神面前向祂求一個聖潔、完整、甜蜜的親密關係,向神說:我定意要用我的愛情經驗來見證你、榮耀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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