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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樂利屋 交通大代誌
如何處理車禍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臺灣地區過去平均每年因為車禍死亡的人數高達七千人,導致三十萬人受傷,財物損失估計更高達三千億元左右。由此得知在臺灣發生車禍是稀疏平常的事,也是每一個人使用道路必學的功課,如何處理車禍將成為每個人必備的常識。 一、顯示車禍,避免追撞 車禍發生後,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或顯明標示警示後方來車,避免阻礙交通及再次發生事故。( 高速公路為後方100公尺處)事後應即予撤除。 二、保留現場,以利採証 (一)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作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二)輕微事故(無人傷亡、財物損失未達五千元)應將車輪標繪定位後,迅速將車輛移置路旁再報警處理,以免妨礙交通。
三、人員傷亡,救人第一
如果有人員傷亡且四肢無法使力,請勿任意搬動,速打119 送醫急救,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救護車離開時記住詢問傷患姓名及送往醫院。
四、通報警方,通知師長
(一)要記得打110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因此車禍須由警方到場處理。對於警方的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詳實核對,有問題就要在現場提出,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處理員警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二)當事者親自報案,並接受警方處理,屬「自首」行為,負刑事責任者可依法減刑。
(三)發生事故時往往當事人受到過度驚嚇或受傷,無法處理車禍後續問題,最好能通知家屬、教官、老師或同學到場協助處理。
五、避免爭辯、當場和解
肇事責任判定較為複雜,有時候雙方都要負擔一定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此外,為了本身安全,最好避面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肇責未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六、擅離現場,加重刑責
很多車主擦撞後,多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在此建議,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報警處理,在警方未到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七、找尋證人,有利訴訟
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記下鄰車車號以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屆時可協助釐清案情。
八、向保險公司備案
有投保的車主記得向保險公司報案。目前政府已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080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安全樂利屋 安全La Li O」杜妹及榮凱主持 週一至週五 18:05-19: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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