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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樂利屋 交通大代誌
行人違規,不用參加講習?!
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育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論是開車還是走路,但是比較多的還是提醒「行車」部份,比較少有關於「行人」方面的法規,不過隨著人口越來越密集,人車相互爭道的情形也逐漸嚴重,因此也不得不讓執法單位開始對於行人祭出重罰,其用意也是希望讓行人能夠產生相當的警惕作用;不過,老實說,有時在無員警的「監控」之下,還是有些人會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隨意的闖越馬路或是中央分隔島,哪怕只是想貪圖一時的方便,但是這樣的行逕在一旁的路人看來,真的是險象環生,好不危險!
相信應該有些人已經嘗過了行人違規後的相關處罰,就是要罰款及參加道路安全講習,其實這樣的法規有時我們也不難看到,通常在比較屬於幹道間的中央分隔島就可以發現一個紅色的牌子豎立提醒,但諷刺的是也常常就有人會和「它」擦肩而過,視而不見,似乎大夥注意的已經不是什麼標示的提醒,而是周圍有沒有員警執勤;甚至有些人認為區區幾百元的罰金不算什麼,比較可怕的是還要參加附帶的「道路安全講習」。
但是不論大家對於此法評價如何,在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有關行人違規部份,已刪除相關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規定,並自七月一日起生效適用。不過為因應法令修訂,台北市警局也表示,行人違規交通安全講習在九月份舉辦四個梯次後,十月份起將停止辦理;也就是說,凡是「行人違規」日期為七月一日以後的案件,則依新法規定不用再參加講習。
在行人交通安全講習自十月份起停辦後,屆時所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對於未結積案,且尚未接獲裁決書者,不問其違規時間,都須依新法聽候裁決,或自動繳納三百元罰鍰結案。
簡單來說,現在好像已經解除了大家違規過馬路的一個恐懼,就是還要參加麻煩的講習,但是,請大家還是記得,法律永遠是給那些想要違規的人有所警惕和限制用的,到最後,還不是希望因著罰則讓大家多多的想到自己以及他人,在繁忙的交通上盡一份微薄的心力,試想若是我們把煩重的交通責任一股腦兒的全都推給了辛苦的員警們,那交通豈不大亂,畢竟能夠請大家配合的,我們就盡力的配合,在這樣暗潮洶湧的馬路街頭,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總之,希望大家不要為了罰則而小心,而是也為自己的安全想一想吧!

(安全樂利屋 安全LA LI O」杜妹及榮凱主持 週一至週五18:05-19: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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