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線上收聽 廣播節目表 節目精華區 佳音出版 支持佳音 社群網站 下載區 主持人 佳音新聞聯播網 關於佳音 連絡我們 線上客服 設為首頁
線上收聽
經典音樂網 佳音現代音樂網 羅東電台 佳音電台 桃園 FM 104.3

WebApp 說明 app store Google Play
[ ]
RSS L FB
首頁網站新聞電台消息
新聞 節目
安全樂利屋 交通大代誌
嚴懲惡性交通違規
內政部宣布自九十六年元月起,嚴懲惡性交通違規,針對影響行車安全的六項惡性違規,運用科學儀器「照相」、「錄影」蒐證,全面加強取締,除酒後駕車外,其餘五項惡性交通違規均強化「隱藏性執法」,以遏阻用路人違規僥倖心裡,有效取締少數惡性違規用路人,保障多數守法的用路人行車安全。
九十五年十一月台中市長故志強及夫人邵曉玲女士於高速公路被違規行駛路肩車輛撞擊受傷重傷;同月台南縣梅嶺遊覽車翻落山谷意外,造成二十二人死亡、二十三人輕重傷,接連的交通事故成為全民矚目焦點。除肇事者要面對衍生之「行政」、「刑事」、「民事」責任及身心受創煎熬,每一事故背後就是家庭的破碎、家人的負擔與親情的難捨,顯見維護交通安全,不光是政府的責任,更需全體民眾共同努力。
自九十六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階段加強取締違反路權規定,以異常性、故意、惡質性的違規人為稽查重點,茲將一般道路執行重點分述如下:
1不依規定行駛內側車道
2慢速小型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90公里/小時以上路段,行駛速率低於80公里/小時者;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80公里/小時以上路段,行駛速率低於70公里/小時者,應行駛外側車道。)
3大型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4行駛路肩(含路肩違規超車)
5任意變換車道(含超車不當)
6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7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

(「安全樂利屋 安全La Li O」 杜咩及阿寬主持 週一至週五 18:05-19:00播出)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