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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樂利屋 交通大代誌
酒後駕車罰則
根據交通部暨各級道安會報,國內今年第一季交通事故比例和車禍死亡人數已明顯減少,但酒駕肇事率仍偏高,交通部除研議規範餐飲業者須提供飲酒顧客叫車或接送服務配套措施外,也同時加強宣導酒駕相關罰則,茲說明如下:
(一) 吐氣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者,處15,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營業大客車駕駛人酒後駕車應吊扣駕照者,加重吊銷駕照,四年內不得再考領。
(二) 酒後駕車吊扣駕照期間再犯者,加重處罰:處60,000元罰鍰,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領。
(三) 拒絕接受酒測者,處60,000元罰鍰,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領。
(四) 酒後駕車致人受傷者,處15,000元以上60,000以下罰鍰,吊扣駕照2年。
(五) 酒後駕車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15,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領。
(六) 吐氣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以上,除相關處罰外,並依照刑法規定移送法辦。
(七)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相類似管制藥品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處15,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安全樂利屋 安全La Li O」 杜咩及阿寬主持 週一至週五 18:05-19: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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