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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樂利屋 交通大代誌
通過雪山隧道,安全知多少?(三)隧道內
上文提到大客車行駛雪山隧道的一些預備工作,接下來要介紹關於行駛隧道內的注意事項及緊急應變的處理方式:
一、 隧道內禁止變換車道 隧道內白天照明不如一般路段,在視線較差之情況下變換車道,更增加行車潛在危險性,為降低車輛在視線較差之隧道內因變換車道所造成之危險,隧道內繪設雙白實線之車道線,禁止車輛變換車道實有必要。
二、 依車道管制號誌、資訊可變標誌、速限可變標誌及柵欄指示行駛或停車。 隧道內速限係以速限可變標誌依據道路交通狀況顯示,尤其特殊狀況下將視需要降低速限,以免車輛於高速行駛時難以因應前方突發狀況,駕駛人應遵循速限標誌指示行駛。雪山隧道內全面設置有科學儀器,取締超速、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變換車道等違規行為,並依法舉發。
車道管制號誌及資訊可變標誌係依據隧道內狀況顯示道路資訊及管制措施,駕駛人亦應依其指示行駛。隧道口及隧道內每個車行聯絡隧道處都設有柵欄,車道下游如有狀況,可用柵欄阻隔車流再往前行駛,車輛如遇柵欄放下,應即減速停車於柵欄上游。
三、 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車輛行駛途中原即須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利車輛在行駛中如遇特殊狀況時得以緊急煞停。如前項所述,隧道內行車環境不如一般路段,尤其在彎道路段,視距較短,更需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因應各種突發狀況。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六條第三款明確規定 「行駛於長度四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應保持五十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二十公里或停止時,仍應保持二十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緊急應變措施
一、 一般事故及故障
1. 車輛事故或故障時,儘可能將車輛停於路邊設置之緊急停車彎,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2. 因事故或故障無法駛離車道時,應開啟危險警告燈,並於後方一百公尺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3. 儘速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行動電話通報相關單位處理。
4. 等候救援時,車內人員須退至車道外之維修步道,或其他安全處所(如電話亭、緊急停車彎),以免遭車輛撞及或二次事故,大客車駕駛須引導乘客下車退出車道至安全處所。
5. 事故上游用路人應依資訊可變標誌、隧道內廣播、號角喇叭指示之相關訊息行車。
6. 如遇故障車輛佔用一車道時,允許變換車道行駛;如因事故致全線無法通行時,請依資訊可變標誌顯示之資訊,或經由隧道內廣播、號角喇叭之指示行駛,或依警察、工程人員及救援人員之指揮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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