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新制 愛注意
交通新制自106年7 月 1 日起實施以來,日前又於台東市新生路發生自小客車在路邊臨停時,婦人突然開啟車門,導致機車騎士因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重摔,經救護車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之憾事。
臺北市區監理所提供:【106年7月交通新制--懶人包】 1. 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罰鍰新臺幣1,200元到3,600元。 2. 汽機車變換車道打錯方向燈將開罰,罰鍰為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 3. 汽車闖越平交道罰鍰由新臺幣6萬元提高至9萬元。 4. 民國31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75歲以上高齡駕駛人,經通知並體檢合格及通過認知功能測驗,始可換發3年有效期間之駕照。
交通新制推行的目的,並非要處罰或增加民眾的不便,而是要請民眾守法,藉此建立更安全的交通秩序,有效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造成人生的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