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線上收聽 廣播節目表 節目精華區 佳音出版 支持佳音 社群網站 下載區 主持人 佳音新聞聯播網 關於佳音 連絡我們 線上客服 設為首頁
線上收聽
經典音樂網 佳音現代音樂網 羅東電台 佳音電台 桃園 FM 104.3

WebApp 說明 app store Google Play
[ ]
RSS L FB
首頁精華節目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新聞 節目
7月28日播出【在臺移工懷孕相關事宜】
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 -
---- - -
- -
7月28日播出【在臺移工懷孕相關事宜】
*「政策一點通」單元
懷孕及健康檢查項目
在臺移工懷孕相關事宜
LINE@移點通—懷孕移工權利保障,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為理由提前解約
LINE@移點通—移工媽媽也能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勞動部積極研謀改善作為 友善懷孕移工諮詢及工作權益
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接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新選擇
勞動部「111 年度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滿意度調查」自112年7月
15日起至112年9月8日進行訪問
LINE@移點通—【職場不法侵犯】—多國語言版
LINE@移點通—【菸害防制法修法】—多國語言版
LINE@移點通—戶外工作 慎防熱傷害【熱傷害預防】—多國語言版
LINE@移點通—即使雇主未申報加保,勞工到職日當天即享有職災保險保障【職災保險】—多國語言版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家事移工職保費 轉帳代繳最方便
(內政部警政署)毒品防制—西布曲明—多國語言版
*懷孕及健康檢查項目
<外國人健康檢查已全面取消妊娠檢查>
外國人進入我國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應至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事宜,另外,工作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雇主者,自新聘僱許可生效日起,亦同。自2009年9月1日起增加麻疹與德國麻疹(Ig G)抗體檢查或預防接種。全面取消外國人妊娠檢查規定,如移工在臺工作期間有懷孕情形時,雇主不得以此理由單方面解約,強制令移工出國。移工如因懷孕等因素,而有確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時,雇主得主張終止契約。如果移工是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如製造業、營造業),雇主應依法預告勞工並發給資遣費;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如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工),則由勞雇雙方協議終止契約事宜。移工在臺工作期間如因懷孕,身心會產生很大變化,又無家人或朋友協助,故勞動部籲請外國人於發生性行為時,宜採取適當措施(如使用保險套、避孕藥等避孕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如移工在臺期間懷孕,可攜帶健保IC卡至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定期接受產前檢查;產檢院所或當地衛生局所也備有多國語言版(英文、印尼文、柬埔寨文、泰文、越南文)之孕婦健康手冊,提供移工懷孕期間的健康照護資訊。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6條第3款規定,若移工懷孕後在臺生產,請於新生兒出生之翌日起30日內,洽內政部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為其申辦外僑居留證;惟請注意新生兒出生時移工的外僑居留證須屬有效。邇來,偶有在臺工作之外國人因與臺灣人或其他外國人相戀而懷孕在臺生子,卻因男方或本身之婚姻狀況;或因雙方未具合法居留身分(行蹤不明或逾期居停留),致所生子女無法取得合法身分(中華民國國籍、外國國籍或居留權)之情形,將影響新生兒權益及福利甚鉅,並造成家庭團聚之困難,故籲請您在臺工作期間應慎重考量前述問題。移工在臺工作期間如經檢查確診為肺結核或漢生病,如您的雇主未檢具下列文件送衛生局備查:診斷證明書、雇主協助受僱者接受治療意願書、受僱者接受衛生單位安排都治同意書,您將遭受廢止聘僱許可,您返國後仍須繼續治療至痊癒(肺結核約需6~9個月藥物治療,漢生病約需6~12個月藥物治療),取得母國衛生當局核發之「肺結核(漢生病)個案管理及完治證明」或醫院核發之病歷摘要(含藥品名稱、治療期程、胸部X光檢查結果及痰液檢查結果),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再送交內政部移民署,解除您的入境管制,以便辦理來臺簽證。
*在臺移工懷孕相關事宜
為了給予下一代更好的養育環境,在臺工作之移工應有計畫性之避孕或生育措施;另合法居留之移工婦女,如有參加全民健保,可享有與國民相同之孕婦產前檢查,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等服務,倘在臺工作期間遇有生育等相關問題,均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尋求協助。
1.移工健康檢查已全面取消妊娠檢查。
2.移工進入我國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應至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事宜,另外,工作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雇主者,自新聘僱許可生效日起,亦同。自2009年9月1日起增加麻疹與德國麻疹(Ig G)抗體檢查或預防接種
3.全面取消移工妊娠檢查規定,如移工在臺工作期間有懷孕情形時,雇主不得以此理由單方面解約,強制令移工出國。移工如因懷孕等因素,而有確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時,雇主得主張終止契約。如果移工是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如製造業、營造業),雇主應依法預告勞工並發給資遣費;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如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工),則由勞雇雙方協議終止契約事宜。
*LINE@移點通—懷孕移工權利保障,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為理由提前解約
<懷孕移工權利保障,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為理由提前解約>
雇主如歧視或任意解僱懷孕產子的移工,而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罰
Q:移工孕婦可以請產假嗎?
移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懷孕期間所有假期皆同本國籍勞工
Q:移工可以終止聘僱轉換雇主嗎?
勞雇雙方合意終止聘僱關係並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移工可以轉換雇主或工作。因不可歸責於雇主,原雇主可以引進或聘僱新移工,另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國人總人數,可不計入懷孕人數。
若有任何問題均可撥打 1955 專線諮詢
*LINE@移點通—移工媽媽也能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多國語版本
<移工媽媽也能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不限國籍,只要符合資格就能申請給付
✔ 分娩時投保年資滿280或早產時年資滿181天
✔ 限定女性申請,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五年內可申請
申請通過後將依據勞保投保金額,給付生育補助2個月。
*勞動部積極研謀改善作為 友善懷孕移工諮詢及工作權益
關於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糾正勞動部空有法令與措施,卻落實不足,讓女性移工懷孕遭雇主強迫解約回國,甚至隱忍自己懷孕、自行產子等事件不斷發生等情,勞動部針對調查報告中所提懷孕移工被迫解約回國、遭遇懷孕歧視的申訴管道等意見,已積極研謀改善作為,並持續檢討改善相關措施,以落實移工人身安全保障。勞動部說明,我國對於移工權益的保障,不分本、外國籍勞工一體適用相關勞動法令保障。為保護懷孕移工工作權益,避免遭雇主強迫終止契約致遣送出國,勞動部已建立解約驗證機制,積極督導地方政府於受理雇主與移工提前終止契約時,應探求移工解約真意,倘發現移工因懷孕而遭受雇主惡意解約時,即不予同意驗證,並依法究責雇主違法責任或循勞資爭議程序處理。為加強雇主及移工法令認知,有關移工避孕、懷孕時雇主不得解僱、移工懷孕後續轉介資源服務等資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已透過機場法令講習、多國語言網站、廣播及LINE@移點通持續宣導。懷孕移工如有遭受雇主任意解約之情事,加強宣導移工撥打1955免費諮詢保護專線,勞動部將立即啟動申訴查處及安置保護機制,雇主如經查證違法屬實,將依法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轉換雇主。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協助懷孕移工諮詢與工作權益,自110年10月起補助桃園市政府建置移工懷孕資源平臺,並於111年1月1日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正式對外提供服務,提供移工於生育及工作權益的諮詢教育、支持性陪伴、緊急安置、工作持續及工作轉換等整合性服務,以利懷孕移工諮詢或尋求必要的協助,後續將依試辦情形,持續滾動修正、擴大辦理。
*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接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新選擇
勞動部於去(111)年4月30日起推動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留用在我國工作達一定年資且具有熟練照顧技巧的資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已具備相當程度的語言能力,並從事相關照護工作多年,可提供被看護者更妥適的照護服務。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若有不可歸責的事由,也可以轉換雇主或工作,雇主於國內接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可選擇接續聘僱移工或中階技術人力,將有更多元的選擇!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阿雅的趙先生表示,阿雅原本是由親戚聘僱照顧家人,後來因為親戚的家人過世,趙先生的家人剛好也有照顧需求,所以透過接續聘僱的方式聘僱阿雅。原本被看護者很抗拒被不認識的人照顧,但是因為阿雅是原本就認識的家庭看護工,被看護者也常常聽親戚說她不錯,所以才同意聘僱。趙先生是自己去直接聘僱中心申辦,因為阿雅做很久了,經驗很豐富,所以都配合得很好。勞動部表示,留用資深移工政策,讓雇主能以接續聘僱方式,直接申請聘僱熟練工作的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也讓需要照顧的被看護者,心理上更有安全感。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阿雅也表示,「我已經習慣在這裡工作了,很感謝臺灣政府推動這個方案,很符合我的需求,很多像我一樣的外國人都可以在留在臺灣工作,而且沒有時間限制,能賺更多錢,不像之前要擔心超過12年就得回國了。」阿雅與原本的雇主、新雇主都相處得很好,過往一直擔任家庭看護工的阿雅,相當熟悉且習慣從事看護工作,能提供被看護者更好的照顧服務。勞動部說明,雇主如果在聘僱期間,有被看護者死亡或已無聘僱需求等事由,可以申請將所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轉換雇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於轉換期限內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後,就可以繼續從事看護工作,轉換雇主程序與現行移工相同。新雇主於取得符合資格及有效期限之被看護者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至長照中心推介完成後,就可以接續聘僱等待轉換的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勞動部表示,雇主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須達每月總薪資2萬4,000元,如每月總薪資達2萬6,000元以上,得免除20小時補充訓練課程及國(閩南)語文能力認定資格。勞動部補充說明,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無工作年限限制,雇主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期許更多家庭雇主能夠更加瞭解並善用政府所推動留用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相關政策,歡迎雇主或民眾至「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相關規定與更多訊息,或電洽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勞動部「111 年度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滿意度調查」自112年7月
15日起至112年9月8日進行訪問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其中有關 「雇主或移工對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滿意度調查」112年7月15日啟動調查,預計調查至112年9月8日止,今年係委託「聯合行銷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預計將訪問約3萬名雇主及移工。勞動部表示為鼓勵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注重經營管理,提昇服務品質,自93年度開始全面辦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建構評鑑指標及準則,以達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獎優汰劣管理之目的。勞動部指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包含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實地訪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第二部分是邀請雇主及移工就其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服務品質調查,占 總評鑑分數100分的16分。勞動部說明,調查採用分層隨機抽樣原則,分別由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企業及家庭客戶中抽出代表樣本後,再進行電話或實地訪問。至於調查內容,問卷簡單易答,大約3分鐘即可完成回答,具體內容包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是否依規定收取費用、是否詳細向雇主及移工說明提供之服務項目、對雇主及移工聯繫提供服務情形、對仲介 機構人員專業知識、服務態度、辦理作業時間、協助溝通適應等滿意情形、是否主動積極探詢關懷移工於工作、生活上是否有需要協助或反應之事項並協助通報主管機關等項目。最後,勞動部提醒,請雇主及移工屆時協助配合。如有任何疑問,可先洽聯合行銷研究公司聯絡人:邱鳳琴或呂芝嫺督導(每日上午 9 點後電洽02-27080757),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02-89956000 。
*LINE@移點通—【職場不法侵犯】—多國語言版
<什麼是「職場不法侵犯」?>
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
職場不法侵犯常見類型:
•肢體不法侵害:如毆打、身體攻擊
•心理不法侵害:人際孤立或惡意排擠
•言語不法侵害:辱罵、名譽毀損或脅迫
•隱私侵害:性騷擾或過度介入私人事宜
若您在職場有遭遇相關情事,除可請雇主介入協調, 亦可撥打1955專線進行諮詢或轉介相關權責單位進行處置!
*LINE@移點通—【菸害防制法修法】—多國語言版
<菸害防制法修正 電子菸、加熱菸都不行>
•電子菸—全面禁止
•加熱菸—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禁止
吸食電子菸將處以新臺幣2,000-10,000元罰鍰 此外供應他人使用、展示販售或輸入都將加重處罰 最高可處以新臺幣5,000萬罰鍰
*LINE@移點通—戶外工作 慎防熱傷害【熱傷害預防】
—多國語言版
<戶外工作 愼防熱傷害>
高溫曝曬會加速勞工體力消耗,增加發生職業災害的機率。為了保障勞工的安全,戶外高溫作業應留意
•適時調整作業場所溫度(如風扇或噴霧灑水等)
•縮短在高氣溫下的工作時間
•適時補充水分及電解質
•規劃遮陽棚休息區
*LINE@移點通—即使雇主未申報加保,勞工到職日當天即享有職災保險保障【職災保險】—多國語言版
<即使雇主未申報加保,勞工到職日當天即享有職災保險保障>
A:最近看到新聞有勞工工作期間因為意 外受重傷,還查出來雇主沒有幫他們 保職災險耶!
B:那他們醫療費用就要全額自付嗎? 太可怕了!
A:只要勞工第一天到職就可以享有職災保 險的給付保障,勞保局會向雇主追討積 欠的保險費用和開罰。
B:這樣工作感覺更有保障了。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家事移工職保費 轉帳代繳最方便
我要分享:
播放節目:


Windows Media Player 線上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