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間公司因重大投資,經過核准招募外籍勞工,然而,這間公司因為本國勞工勞保投保人數不足,那麼為了能順利將外籍勞工引進來台,這間公司就假借人頭,將一些無實際聘僱關係的本國勞工,為他加入勞工保險,並且還檢具這樣不實的聘僱本國勞工切結書,向主管機關申請外籍勞工入國引進許可。
透過這個案例,希望聽眾朋友對於「雇主不可藉用無聘僱關係之本國勞工參加勞保以申請引進外籍勞工」能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