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19章1-10節
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加福音19章8節
全年讀經: 創世記23-24章, 馬太福音7章
那一天真是好天氣,風和日麗、晴朗溫煦,我們把家裡多餘物品陳列出來,舉辦車庫拍賣會。人們紛紛前來選購,翻找著衣物、平裝書和不成套的碗盤。我卻注意到有個年輕的女子正盯著一條白色珠鍊,幾分鐘之後,那條項鍊和那個女子都不見了。我發現她往街上走去,於是我趕緊跑了過去,看到那條項鍊正握在她的手掌裡。當她看見我這個物主出現時,知道再也逃不掉了,只好掏出錢來,償還這偷來的東西。
稅吏撒該也償還了他所訛詐的錢財。那是因為撒該遇見耶穌之後就被改變了。在那時代,稅吏經常向百姓收取額外的稅金,藉此中飽私囊。他誓言償付四倍的金額給那些他曾經訛詐的人(路加福音19章8節)。撒該希望歸還這些錢,並且把他一半的財產分給窮人。這表示他的心裡已經有了重大的改變,他曾經是個掠奪者,在遇見耶穌之後,他決心改過,願意加倍償還所欺詐的錢財。
撒該被改變的例子鼓勵我們,我們也可以改變過來。我們也許拿了不該拿的東西,或者有未償還的稅金,或是錯待了他人,當上帝提醒我們時,我們就應該立刻糾正過來,並藉此來榮耀祂。
求主助我誠實可信。 無論何時言行一致; 賜我勇氣行事正直, 願人因我瞥見祢光。 Fasick
有債必還,永不嫌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