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拒絕酒駕的全民運動
近年來酒後駕車行為產生極大危害,臺灣社會早已無法容忍。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的資料,97年至101年間,臺灣地區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高達2,131人。在各界呼籲及推動下,立法院迅速完成修法,自102年6月13日起「酒駕取締標準值降低」及「加重酒駕罰則」已正式實施。然而這樣就可以有效遏止酒駕情形嗎?
由於社會各界對於酒駕議題的關切,以及警察同仁辛勤的執法,102年1至6月全國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驟降至137人,相較於101年同期減少66人,而防制酒駕新制實施1個月期間,全國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降至12人。由這些數字來看,是該為辛勞的警察人員按個讚,防制酒駕的工作似乎有了初步的成效。然而,我們不要忘記了世界不同民族都有「酒」的事實,但也有不同「飲酒文化」的社會機制。為了防制酒後駕車造成民眾的危害,世界各國均認真的面對此議題,其中最著名並具成效者當屬日本,因為該國道路交通法明訂對於「提供酒類致人飲酒後駕車者」及「酒駕共乘者」的處罰,創造了新的日本飲酒文化,而國內當前正熱烈討論是否要學習這套作法。
事實上,從很多國外的經驗顯示,加重罰則及強化執法就像特效藥,雖馬上見效,但長期的效果不大;換言之,若無適切的社會運動,全民觀念改變並造成風潮,實難以轉變臺灣社會的飲酒文化。有民眾認為目前應該是推動「拒絕酒駕」全民運動的好時機,幾項建議如下:
一、聚餐或宴客活動的主人,應該主動提醒賓客勿酒後駕車,或甚至規劃解決餐後交通(包括指定駕駛、代客叫車等)問題,這樣子才是有誠意或有道義的主人。
二、一起喝酒的同伴,應該相互約制以避免酒駕行為,因為這才是真正的朋友。
三、所有人都要發揮影響力,主動規勸、制止家人或朋友的酒駕行為。
四、警察加強取締酒駕工作,針對易發生酒駕及易肇事之路段、時間及車種,彈性規劃聯合稽查勤務,並強化機動巡邏攔檢,提高執法之強度與密度,讓民眾沒有僥倖的心理或空間。
如果全體民眾都能有「酒後不駕車」的認知且成為社會主流價值,以全民的力量共同約制酒駕行為,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酒駕肇事致人傷亡的悲劇才能更加減少,民眾也才能擁有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