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平板電腦已是不可或缺的科技工具,但不少駕駛人為滑手機或低頭通訊時,卻頻生交通事故,警方為防止駕駛低頭滑手機影響交通安全,去年元旦起,針對低頭族駕駛進行違規取締,去年上半年違規件數破萬,下半年降低至六千餘件,今年一至三月則有兩千餘件,呈現減少趨勢。警政署指出,去年元旦針對汽機車駕駛低頭族進行取締,違規汽車駕駛罰三千元、機車駕駛罰一千元,今年三月再將自行車駕駛納入處罰範圍,違規者罰三百元。根據署內統計,去年上半年違規駕駛有一萬一千零十件,下半年則有六千零十一件;今年一至三月則取締了二千三百二十件。 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去年取締駕駛低頭族時,多次因舉證不足引發警民糾紛,警員為避免執法爭議,取締過程會佩戴密錄器材,甚至有警員在警用安全帽裝上行車記錄器,還有警員會在腳踏車流量較大的路段架設錄影機蒐證。 林基田表示,警方取締的標準必須是駕駛「持續」使用手機或電腦的狀態,不少民眾習慣拿手機看時間,因秒數短暫,警方多不會刁難。但他提醒,行進間若要使用手機或平板,須將車子停在黃線區、停車格或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熄火後再使用,若隨意停紅線區恐再吃上違停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