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車族注意 胎紋不足1.6公釐最少罰3千元
開車在路上,最怕天外飛來輪胎,要不就是爆胎,還有車輛零件掉落等狀況,總是會造成車禍,後面駕駛為了閃避,總是險象環生,要不就是躲避不及直接撞上,而造成這些狀況原因大多車輛是沒有定期檢測。但從現在開始,只要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或是車輪、輪胎膠皮、車輛機件脫落,都要被罰款3000到6000元。
高公局統計發現,在2009~2012年間,國道上共發生1613車輪脫落或爆胎事故,造成37人死亡、744人受傷,部分肇事大型車輛是用再生胎,但也有小型車或小貨車是因為胎紋過淺釀禍。
立法院在三讀通過後,現在開始,行駛高、快速公路途或設站管制道路中,只要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或是車輪、輪胎膠皮、車輛機件脫落,通通都要開罰3000到6000元。請大家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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