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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8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製播節目單元「南洋心‧在地情」(14)
城市心靈甘芭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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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製播節目單元「南洋心‧在地情」(14)
 

【未來愛滋移工有機會可以留在台灣工作】
    
由於醫療進步,愛滋病的死亡率降低,因此行政院打算修改法律,負擔病患在罹患愛滋病後兩年的的醫療費用,並從第三年起由全民健保給付。此外,為了能夠立刻對於病患進行治療,政府希望可以直接進行愛滋病的檢查,不再需要經過本人同意。

    以往愛滋病患拒絕接受檢查或是治療時的處罰也將取消,但如果是醫生或護士發現有人罹患愛滋病,卻沒有按照規定告知政府的話,將會面臨新台幣9萬元以上至45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行政院也打算取消外國籍愛滋病患來台灣工作的限制,讓罹患愛滋病的移工有機會可以留在台灣工作,並在台灣接受治療,但是醫療費用必須自行負擔。如果這個政策通過的話,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好,接應前面所分享的訊息,小丸子美珍要再次分享的訊息,也就是上一週我們才在節目中所分享的,關於衛福部在10426日函文的宣導訊息,這個訊息就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這是什麼樣的條例呢?

    也就是指,受聘僱的外國人健康檢查「免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亢體檢查項目,當雇主在辦理外籍勞工健康檢查事項時,不需要檢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亢體檢查項目,也就是愛滋病毒感染篩檢項目,若是雇主強制要求外籍勞工於入國前或是入國後接受愛滋病毒感染篩檢,就已經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所以雇主在招募或是聘僱員工,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的規定。

    這一項規定是請雇主朋友務必要切實知道的訊息。

    接著要分享的這個重要訊息,是關於外籍勞工朋友需要留意的訊息。小丸子要再次透過「看板溝通你我他」的單元提到關於「外籍勞工遭受職業災害時應享有的權益」。

    也就是說外籍勞工朋友如果從事的工作是適用於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如果因為工作而遭受到職業傷害,導致外籍勞工身體傷殘,受到傷害或是疾病的話,外籍勞工朋友將和本地的外籍勞工朋有一樣,可以享有受領職業災害補償的權利,也就是可以享有醫療費用及工資補償的權利,而且這些權利並不會因為外籍勞工離職或是因為契約終止而受到影響,這一部份一定要請外籍勞工知道。

    關於適用勞動基準的行業,小丸子要再次向外籍勞工朋友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三條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如下:
1.
農、林、漁、牧業

2.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3.製造業

4.營造業

5.水電、煤氣業

6.運輸、倉儲、通信業

7.大眾傳播業

8.其他經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而關於職業災害的定義,是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之問義來看:「勞工安全法所稱謂的職業災害,就是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疾或死亡。」

    所以,從發生的原因來看,職災可以分成三大類:

1.「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粉塵等」所引起的疾病或傷害。這裡的「就業場所」是廣義的範圍,包括工作現場及勞工工作上必要設置之場所。

2.「作業活動」所引起者,是指因為執行職務所引起的,例如:因搬運物品、機械操作、施工等等原因所引起的意外或是災害。

3.「其他職業上原因」所引起者,比如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及因為公出差、參加活動時的意外都是屬於職業災害的類別。

    那麼,職業災害的補償一定也是外籍勞工朋友會關心的部份,一旦發生了職業災害時,會有什麼樣的補償呢?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為遭遇到職業災害而導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該依照以下的蓷定予以補償:

1.      勞工受傷或是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該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2.      勞工在醫療其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該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兩年仍未能痊癒,經過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未達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逼次給付40個月的平君工資後,免持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3.      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

4.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了給予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用外,並應一次給予其遺屬40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再來,小丸子要分享的訊息是「有關外籍勞工遭受國內不肖通信業者於申辦行動電話預付卡時,引誘外籍勞工留個人資料及證件,導致權益受損之事所作的提醒」

    關於這個訊息,我們希望外籍勞工朋友務要因著保護自己的權益而小心謹腎。

    首先,我們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依照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營業規章範本第48條的規定,用戶申請預付卡的時候,應該檢具身份證明文件〈若是本國人就要使用身份證,若是外國人就要使用護照〉,還有其他足以辨識身份之證明文件供公司核對及登錄使用人身份證或外國人護照之證號、姓名、地址及門號等。也就是說,外國人申請預付卡時,需要持有雙證件提供給電信業者查核,並且必須要由本人親自辦理,且每家電信公司以申辦一個行動電話門號為限。若是電信業者沒有依照前面所說的規定落實雙證件查核,就是違反電信法第27條第一項規定,並且依同第65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未依照營業規章辦理者,將被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第二、因為申辦預付卡應該持有雙證件提供電信業者查核,並且必須要由本人親自辦 
            理,導致會有來路不明的第三人,以提供外籍勞工免費手機門號等方式,或是在
            外籍勞工申請辦理行動電話預付卡時,說服外籍勞工提供個人的照護、居留證等
            證件及簽名,藉此騙取外籍勞工的個資,以作為從事不法情事之人頭。因此呢,
            小丸子要藉著節目來向我們的外籍勞工朋友們說明,在您申請辦理預付卡的時
            候,請不要因為「免費」或是因為「贈品」而隨意將你個人的證件資料交付給來
            路不明的第三人,請您最好是到有立案的電信單位門市辦理,以保障您個人的權
            益。這一點真的要提醒外籍勞工朋友多加留意與小心謹慎。

第三、政府單位為了遏止不肖通信業者的不法行為,如果外籍勞工朋友你的證件有遭到冒用的情形時,您可以撥打詐騙專線165,或是向內政部警政署電信偵察大隊報案,報案電話是:

      北部地區請撥打02-23433980 02-23433980

      中部地區請撥打04-22530539 04-22530539

      南部地區請撥打07-2391161  07-2391161

第四、我們也要在此藉著節目提醒我們的雇主朋友,以及外籍勞工仲介公司能將這一個重要的訊息提醒您所聘僱及認識的外籍勞工朋友們,在申辦預付卡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及請勿任意地轉售預付卡,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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