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播出宣導訊息:
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或其他產品檢疫規定
任何人也不可以留用他人所申請聘僱的外籍勞工
雇主聘請外籍配偶時需要負責確實查證責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放寬外籍人士在台工作限制
提醒雇主留意,不要隨意聘僱來路不明的外籍勞工
在今天的「政策一點通」的單元中,要和聽眾朋友分享關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發函宣導的訊息,這個訊息並不是只針對外籍勞工朋友,也包含我們一般社會大眾都需要切實知道的訊息。這是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發函的,就是「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
關於「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的訊息,主要就是希望能減少入境旅客因為不熟悉我國法令而攜帶違規動植物檢疫物而遭到罰責之情況。對於常出國的朋友來說,尤其特別希望你能注意這一個規定。
其實,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等一下我會藉著節目單元稍微說明一些物品,但經常出入國的聽眾朋友、外籍勞工朋友,我都希望你能上網站瀏灠看看這些物品。在這裡先說明幾點需要民眾特別留意的重點:關於疫情或檢疫規定如果以變動的話,民眾應該以最新公告的規定為主。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果涉及食品衛生安全、關稅或屬保育類物種者,請另外洽詢相關主管機關。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時,請務必詳實地填寫海關申報表,並經由應申報(紅線)檯查驗通關;防疫局於入境長廊及大廳皆設置農畜產品棄置箱,入境旅客可主動丟棄攜帶入境之動植物及其產品。
旅客攜帶物品限量規定應另外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產品、菸酒、大陸地區土產、自用藥物、環境用藥限量表」辦理,詳情請洽財政部關務署,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85。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未依規定申報檢疫者,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關於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案件,若是有未列表之動植物產品,如無法確定是否應申報檢疫,民眾可以洽詢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